西永组团Ah标准分区中学地块规划优化研究
发布时间:2023-04-14 12:4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采购邀请书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西永组团Ah标准分区中学地块规划优化研究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西永组团Ah标准分区中学地块规划优化研究 |
40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4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18.70.109.205:6536/LBv3/index.aspx)、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沙坪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2、按时足额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4月25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4月25日北京时间09:30
(八)磋商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沙坪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五、磋商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金额
缴纳保证金金额:?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二)缴纳保证金方式
1.本项目不需报名,供应商必须于2023年4月25日09时30分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到账为准。
2.保证金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缴纳;有分包的应按各分包对应的缴纳保证金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缴纳;供应商应按本次采购项目公告提供的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及保证金金额一次性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保证金缴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缴纳磋商保证金方式及金额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并到账的。
2、来款账户非供应商基本账户的。
注:(1)、供应商须自行考虑转账时间风险,因银行等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到账确认时间延迟,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须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编制进响应文件中供磋商小组查验。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1. 成交供应商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2. 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5%。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成并交付所有合格成果之日止。
(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并交付所有合格成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解保。
3. 履约担保采用现金形式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工商银行重庆小龙坎支行
账 号: 3100024819024560311
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23-65322215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段老师
电 话:023-65322215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街道享通路黄金湾·智谷B1栋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老师
电 话:023-63082043
传 真:023-67631766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2幢2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