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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等13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次全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抽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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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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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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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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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优化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法规〔2021〕741号)和《中共来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来宾市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来纪发〔2023〕1号)文件要求,我局牵头组织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文广旅局、通信管理办等13个行业监督部门于2023年7月中旬集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采购的229个项目中,按不低于10%的比例,且涵盖各县(市、区)项目的原则,随机抽取了26个项目进行抽查研判(其中市政房建项目8个、交通项目3个、水利项目3个、政府采购项目7个、自然资源系统工程等项目3个、农业农村系统工程等项目2个),重点针对整治内容明确的21项问题,逐项对照排查,集中分析研判,确保本次抽查准确无误。
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根据检查结果,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部分招标人未规范选取招标代理机构。金秀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的S206金秀马安至横岭公路工程前期工作服务项目、六巷至门头新村道路工程前期工作项目(重)以
及来宾市宾润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来宾市兴宾区五山镇三利湖饮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等3个项目,招标人未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来政办发〔2020〕49号)文件要求,通过中介超市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问题整改销号。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监督单位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逐个逐项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并实行整改销号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严格规范招标人行为。招标人应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招标人职责,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认真组织审查,确保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
(三)加强招标代理管理。各行业监督部门要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切实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督促引导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诚信自律经营,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招标采购活动监督。各级行业监督部门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进一步加大招标采购活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附件:招标投标专项整治抽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宾市财政局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来宾市水利局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宾市农业农村局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来宾市商务局 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来宾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文件下载:
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等13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次全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抽查工作情况报告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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