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FWHTHLJGCYC23150100Z20241726152
二、合同名称:设计印刷定制宣传册服务
三、项目编号:9fb36563a594469a8ad514a1f02c03ae
四、项目名称:设计印刷定制宣传册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东路512号
联系方式:0454-8322333
供应商(乙方):佳木斯市前进区志邦牌匾设计服务部
地址:前进区顺德路北侧140号
联系方式:189464548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设计印刷定制宣传册服务 | 1(份) | 8920.00 | 8920.00 |
合同金额: 892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玖佰贰拾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设计印刷定制宣传册服务 | 1(份) | 8920.00 | 8920.00 |
合同金额: 892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玖佰贰拾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九、验收组成员:李丰博 王宏远
十、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