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296批公开招标(一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dwz2023-04-29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971-719203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车先生0971-715921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296批公开招标(一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DWZ2023-04-29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296批公开招标(一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内燃机车仪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3日 16:00至2023年4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包1: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53号五楼
邮 编: 81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971-7192039
传 真: /
电子邮件:qztlgswzzbcgs@163.com(资料接收邮箱,请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此邮箱)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53号五楼
邮 编: 810000
联 系 人:车先生
电 话: 0971-7159212;财务电话:0971-7125303
传 真: /
电子邮件:qhqztlsygs02@163.com(财务邮箱,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此邮箱)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账 号: 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9.其他
9.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到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511室)或以发送电子邮件、快递邮寄(提供资料包括: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凭证)的方式进行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将上述资料扫描后以PDF格式(文件名称为“包件号+投标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 9.2 除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报名外,同时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 国铁采购平台线上报名参考步骤: 9.2.1 登录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国铁采购平台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9.2.2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陆成功后,点击“招标(试)”→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9.2.3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录入缴费凭证】或【支付】按钮,进行报名操作。 9.2.4 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9.3 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概不退还。 9.4 购买须知:本批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200元,售后不退,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qhqztlsygs02@163.com邮箱。缴费时应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项目名称”,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内,不接受现金。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9.5 缴费须知:投标人在转账汇款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保证金逐笔逐项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完整具体招标编号、包件号、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开标三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公告指定的账户。经财务核实未到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投标文件。 9.6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9.6.1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支行及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9.6.2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9.7 凡参加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近两年内所有经济类判决书,查询无相关条目的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首页截图(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下载)。参加投标时将裁判文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首页(电子投标文件请附于首页),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9.8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 9.9 《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9.10 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开户行名称: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9.11 电子投标项目须知: 9.11.1 线上电子投标项目供应商需提前在国铁采购平台申请办理CA。 9.11.2 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国铁线上投标工具】,按照提示安装投标工具及证书等环境)。 9.12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9.13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如需弃标,须在开标三个工作日之前将弃标函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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