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画院单一来源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展览场馆服务征求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画院采购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展览场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画院
项目名称: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展览场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计划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等美术作品400件(组)左右,包括“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黄河文化主题美术创作”部分优秀作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21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从展览面积、基础环境条件、部分作品等方面,符合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的供应商只有中国美术馆,并且外部单位不允许进入中国美术馆组织展览服务,此次美展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有关单一来源采购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美术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1号
三、公示期限
2022-08-09 09:00至 2022-08-15 17:30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如有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务必于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本项目公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薛良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2号院
联系电话:010-6502523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北京市财政局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5559240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6442471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论证意见.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论证意见.pdf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画院
项目名称: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展览场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计划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等美术作品400件(组)左右,包括“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黄河文化主题美术创作”部分优秀作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21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从展览面积、基础环境条件、部分作品等方面,符合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的供应商只有中国美术馆,并且外部单位不允许进入中国美术馆组织展览服务,此次美展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有关单一来源采购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美术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1号
三、公示期限
2022-08-09 09:00至 2022-08-15 17:30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如有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务必于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本项目公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薛良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2号院
联系电话:010-6502523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北京市财政局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5559240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6442471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论证意见.pdf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论证意见.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