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城区三栋镇陶前泰安路三栋数码工业园北区厂房及配套设施共计10200.03平方米出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302-2024-06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3542731113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441302-2024-064
项目名称 惠城区三栋镇陶前泰安路三栋数码工业园北区厂房及配套建筑出租
标的编号 GJB2024-144
标的名称 惠城区三栋镇陶前泰安路三栋数码工业园北区厂房及配套设施共计10200.03平方米出租
公告性质 其他


交易信息 (流拍)
标的名称: 惠城区三栋镇陶前泰安路三栋数码工业园北区厂房及配套设施共计10200.03平方米出租组织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城[2024]064号报价开始时间:2024-08-30 08:30:00
交易编号:GJB2024-144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09-13 10:00:00
底价(万元): 10.2竞买保证金(万元): 10
报价幅度(万元): 0.1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13 09:00:00



交易条件说明


惠城区三栋镇陶前泰安路三栋数码工业园北区厂房及配套建筑共计31222.47平方米房产租赁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所出租物业以现状竞价招租,竞价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和相应资金保障,具有完全民为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出租物业地址、面积、租赁资金及期限
1、位于惠城区三栋镇陶前泰安路三栋数码工业园北区(宿舍1-4层2074.82平方米、厂房①18583.65平方米、其他配套363.97平方米)出租总面积21022.44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210224元,第四年租金增加10%,租赁期为四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2、惠城区三栋镇陶前泰安路三栋数码工业园北区(厂房8926.84平方米、宿舍5-6层1053.95平方米、其他配套219.24平方米)出租总面积10200.03平方米,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102000元,第四年租金增加10%,租赁期为四年,押金为3个月的月租金。
其他的按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三、竞得后相关要求的说明
1、竞得人(承租方)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2、竞得人应依法经营,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债权债务、劳资纠纷等由竞得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竞得人必须根据经营需要安装内部消防设施,并承担其费用。消防工程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经有关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营业。
4、竞得人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应遵守物业有关规定并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及通道做任何用途。
5、竞得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如因竞得人不能按租约规定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后果,及发生一切违法行为与出租方无关,产生的违法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出租方。
6、竞得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从事有关污染空气、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行业。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否则,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
8、竞得人有义务接受出租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出租方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作出相应整改。
9、租赁期间,由竞得人担任租赁房屋安全责任人。竞得人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法采取安全生产工作等各项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竞得人应予赔偿。
10、中小学校周围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11、竞得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2、竞得人须在确定取得租赁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光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四、本项目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
五、本物业此次公开招租,起标价格以评估报告所出具参考价为准,竞标价格不设上限,价高者得。
六、未尽事宜,报名前竞价者须先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陈先生,13542731113(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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