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征集通兴路(南环大道-宝山路)市政工程(周家大道-宝山路)段地形图测绘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通兴路(南环大道-宝山路)市政工程
2.项目概况:项目起于南环大道,止于宝山路路口,全长4128.167米,按城市I级主干道标准设计,路幅宽40-60米,双向六车道。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工程测量及该项目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包括前期各项报审配合、施工配合和结算审计配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地形测量。要求标明测量范围内树木的坐标、胸径、标高;构筑物的坐标、标高等。(2)施工控制点测量。(3)路面中平测量。(4)中桩放样。(5)红线点测放:相关资料收集、控制测量、条件点测量、建(构)筑物定位、实地钉桩与校核测量、成果归档与提交等;具体以任务要求为准,以满足工程设计需要。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5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18:00
6.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招标控制价22.94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价下浮20%,即18.352万元。
7.结算方式: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执行。上述收费标准中未涉及但成果有要求的项目参考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并以中标下浮率下浮计算,结算工程量需经业主确认,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并将报名文件的盖章扫描件刻录光盘一份一并递交。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1302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09
2.项目概况:项目起于南环大道,止于宝山路路口,全长4128.167米,按城市I级主干道标准设计,路幅宽40-60米,双向六车道。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工程测量及该项目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包括前期各项报审配合、施工配合和结算审计配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地形测量。要求标明测量范围内树木的坐标、胸径、标高;构筑物的坐标、标高等。(2)施工控制点测量。(3)路面中平测量。(4)中桩放样。(5)红线点测放:相关资料收集、控制测量、条件点测量、建(构)筑物定位、实地钉桩与校核测量、成果归档与提交等;具体以任务要求为准,以满足工程设计需要。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5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18:00
6.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招标控制价22.94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价下浮20%,即18.352万元。
7.结算方式: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执行。上述收费标准中未涉及但成果有要求的项目参考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并以中标下浮率下浮计算,结算工程量需经业主确认,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并将报名文件的盖章扫描件刻录光盘一份一并递交。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1302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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