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板芙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广东板芙经济开发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2024年1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东板芙经济开发区和广东中山岐江新城经济开发区的批复》(粤府函〔2024〕2 号)同意设立广东板芙经济开发区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广东板芙经济开发区位于中山市板芙镇,规划用地面积 243.68 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刘家围(岐江河)、西至古神公路(北围)、南至石岐河大桥(岐江河)、北至禾尾南巷(禾尾涌)。规划重点发展光电装备、智能数控及新材料产业。规划区规划总人口规模约2.0万人。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规划区内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燃料以及工艺废气等。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次规划实施对规划区内及周边敏感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承载范围之内。
2、水环境影响:规划区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其中生活污水以及与其性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经论证可行后进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石岐河;其余少量含重金属、难以生化降解或其余高浓度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或委外处理,不外排。根据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实施后,在严格落实区域水污染物削减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区正常排污对主要纳污水体水质的影响在可承载范围之内。
3、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规划区内有生产废水产生的工业企业基本已按要求建设废水收集池或应急池,各水处理单元构筑物采用池壁和池底的防渗漏措施,规划区在正常防渗体系条件下,规划建设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影响在可承载范围之内。
4、声环境影响:根据调查,目前规划区声环境达标。规划实施后,在落实噪声防护、优化布局的情况下,对规划区内及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承载范围之内。
5、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主要环境影响来自工业固废的处理处置。规划实施后,一般工业固废应综合利用或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载范围之内。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6、生态环境影响:规划区用地全部规划为建设用地。通过加强规划区工业生产区边界防护绿带的建设,可以明显减少工业废气对区域植被生长带来的不利影响。总体上,本次规划的实施基本不会给所在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在可承载范围之内。
7、环境风险:根据风险识别,本次规划拟发展的主导产业环境风险总体可防可控。通过落实规划区内各类企业及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位严格落实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区域与企业之间的风险防控联动等,可大大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轻规划项目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水:严格落实区域水污染物削减措施,削减现有污染源;尽快完成板芙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的建设。
2、废气: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发展工业清洁能源,减少燃料废气排放量;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合优化规划区布局并设置必要的环境防护区域。加强涉VOCs项目生产、输送、进出料等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强化有组织废气综合治理;推广采用低VOCs原辅材料。
3、土壤及地下水: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将企业生产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防治;针对不同生产区域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分区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工程措施。
4、噪声:对重点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和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5、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尽量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生态:通过生态恢复、水生生态保护、水土保护等措施,缓解开发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步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加强园区及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建立园区环境应急监测机制,强化园区风险防控。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区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在严格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规划区应优化内部产业结构及布局,避免对区内及周边居住用地产生不利影响。规划区产业发展规模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本次评价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值范围内。强化规划区的环境准入,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排水方案,断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规划区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总体上来,在以上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次规划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广东板芙经济开发区规划所影响区域的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规划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向本项目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查阅。
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2024 年12月24日
一、规划概况
2024年1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东板芙经济开发区和广东中山岐江新城经济开发区的批复》(粤府函〔2024〕2 号)同意设立广东板芙经济开发区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广东板芙经济开发区位于中山市板芙镇,规划用地面积 243.68 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刘家围(岐江河)、西至古神公路(北围)、南至石岐河大桥(岐江河)、北至禾尾南巷(禾尾涌)。规划重点发展光电装备、智能数控及新材料产业。规划区规划总人口规模约2.0万人。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规划区内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燃料以及工艺废气等。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次规划实施对规划区内及周边敏感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承载范围之内。
2、水环境影响:规划区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其中生活污水以及与其性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经论证可行后进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石岐河;其余少量含重金属、难以生化降解或其余高浓度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或委外处理,不外排。根据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实施后,在严格落实区域水污染物削减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区正常排污对主要纳污水体水质的影响在可承载范围之内。
3、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规划区内有生产废水产生的工业企业基本已按要求建设废水收集池或应急池,各水处理单元构筑物采用池壁和池底的防渗漏措施,规划区在正常防渗体系条件下,规划建设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影响在可承载范围之内。
4、声环境影响:根据调查,目前规划区声环境达标。规划实施后,在落实噪声防护、优化布局的情况下,对规划区内及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承载范围之内。
5、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主要环境影响来自工业固废的处理处置。规划实施后,一般工业固废应综合利用或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载范围之内。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6、生态环境影响:规划区用地全部规划为建设用地。通过加强规划区工业生产区边界防护绿带的建设,可以明显减少工业废气对区域植被生长带来的不利影响。总体上,本次规划的实施基本不会给所在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在可承载范围之内。
7、环境风险:根据风险识别,本次规划拟发展的主导产业环境风险总体可防可控。通过落实规划区内各类企业及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位严格落实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区域与企业之间的风险防控联动等,可大大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轻规划项目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水:严格落实区域水污染物削减措施,削减现有污染源;尽快完成板芙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的建设。
2、废气: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发展工业清洁能源,减少燃料废气排放量;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合优化规划区布局并设置必要的环境防护区域。加强涉VOCs项目生产、输送、进出料等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强化有组织废气综合治理;推广采用低VOCs原辅材料。
3、土壤及地下水: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将企业生产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防治;针对不同生产区域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分区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工程措施。
4、噪声:对重点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和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5、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尽量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生态:通过生态恢复、水生生态保护、水土保护等措施,缓解开发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步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加强园区及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建立园区环境应急监测机制,强化园区风险防控。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区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在严格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规划区应优化内部产业结构及布局,避免对区内及周边居住用地产生不利影响。规划区产业发展规模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本次评价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值范围内。强化规划区的环境准入,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排水方案,断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规划区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总体上来,在以上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次规划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广东板芙经济开发区规划所影响区域的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规划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向本项目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查阅。
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九、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60-86516283 电子邮箱:845735375@qq.com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北路25号大道1号 邮政编码:528459 | 十、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83514617 传真:020-83514617 电子邮件:602632874@qq.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2楼 邮政编码:510045 |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2024 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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