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风光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金额
77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052223022700058002
预算金额7700万元
招标公司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张世轮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诚合(新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司晓楠157190400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风光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 65052223022700058002)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风光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2223022700058002)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700.0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139197. 66㎡,其中一期建筑面积21000 ㎡, 配套附属用房1298.48 ㎡; 二期建筑面积69000 ㎡,配套附属用房449.59 ㎡,三期建筑面积47000㎡,配套附属用房449.59㎡。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222302270005800200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风光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为一期建设标准化厂房21000㎡,配套附属用房1298.4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自治区外企业须提供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打印的企业信息报送册或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登记册》且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中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在进疆册中。 (6)投标人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施工员、质检员只在一个项目中担任职务(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 (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建筑规模类似本项目钢结构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两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注: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8)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未处于处罚执行期内、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的查询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9)其他要求:1.授权委托人、建造师须提供近期社保证明。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9日到 2023年04月2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1日 10:00
2.递交方法:线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 10:00
2.开标方式:现场公开开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1号建设大厦1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 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52132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银行电汇 (从其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转出) 、银行保函或出具保险保单也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电子保函。保证金必须从总公司账户支出,分公司账户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5.各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并携带实体CA证书(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现场请携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2023年03月2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65052223022700058002)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风光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2223022700058002)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700.0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139197. 66㎡,其中一期建筑面积21000 ㎡, 配套附属用房1298.48 ㎡; 二期建筑面积69000 ㎡,配套附属用房449.59 ㎡,三期建筑面积47000㎡,配套附属用房449.59㎡。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222302270005800200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风光基地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为一期建设标准化厂房21000㎡,配套附属用房1298.4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自治区外企业须提供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打印的企业信息报送册或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登记册》且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中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在进疆册中。 (6)投标人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施工员、质检员只在一个项目中担任职务(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 (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建筑规模类似本项目钢结构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两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注: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8)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未处于处罚执行期内、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的查询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9)其他要求:1.授权委托人、建造师须提供近期社保证明。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9日到 2023年04月2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1日 10:00
2.递交方法:线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 10:00
2.开标方式:现场公开开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1号建设大厦1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 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52132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银行电汇 (从其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转出) 、银行保函或出具保险保单也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电子保函。保证金必须从总公司账户支出,分公司账户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5.各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并携带实体CA证书(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现场请携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诚合(新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伊吾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南侧摩天锦绣园三期综合楼13层2号 |
联 系 人:张世轮 | 联 系 人:司晓楠 |
电 话:19990238786 | 电 话:15719040058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916817884@qq.com |
2023年03月2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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