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供电段2024年山海关站、沈山线、大郑线、高新线、新义线接触网支柱及拉线防撞整治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3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楠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代理联系人温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供电段2024年山海关站、沈山线、大郑线、高新线、新义线接触网支柱及拉线防撞整治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35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供电段2024年山海关站、沈山线、大郑线、高新线、新义线接触网支柱及拉线防撞整治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详见技术规格书。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5.售后服务及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施工,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主要技术性能及技术指标要进行确认,但并不代表对供货商提供的方案、工艺或质量的认可,不因此分担或减轻供货商相应责任。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全部作业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关岗位的资格和能力,同时须经过设备管理单位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施工用料采购(主要用料:沙子、水泥、钢筋),严格执行技术规格书标准;锦州供电段主要负责施工用料质量检查验收。(3)营业线上施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沈铁施工电【2021】210号中的规定,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电务安全规则》的规定设置安全防护,防护员持证上岗。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确保施工质量。(4)外包队伍作业人员听从锦州供电段施工负责人(工作领导人指挥),作业前召开施工准备会,宣读工作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每个人作业内容和盯控内容,关键岗位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安全预想,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违章作业导致人身安全、行车安全需中标人承担。(5)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健,电话:15124007336。
锦州供电段支柱防撞整治技术规格书
一、执行的技术标准:
1.《普速铁路接触网运行维修规则》(铁总运﹝2017﹞9号);
2.《接触网设备及防护设施安装图》(叁化﹝2008﹞1170)。
二、施工地点:
山海关运转场、沈山线、大郑线、高新线、新义线。
三、主要工作量
1.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176#、178#(含拉线)、180#、182#、184#、186#(含拉线)、188#、190#、192#、194#、196#、198#、200#、202#(含拉线)、204#、206#(含拉线)支柱,共计20处支柱、拉线距山海关运转场环场路不足1.5米,现无防撞措施,需制作混凝土防撞墩。
2沈山线2处,大郑线8处,高新线6处,新义线13处,共计29处供电线支柱位于封闭网外或道路旁,现无防撞措施,需制作混凝土防撞墩。
序号 | 单位 | 线别 | 行别 | 区间/站场 | 支柱号 | 数量 |
1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206 | 2 |
2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204 | 1 |
3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202 | 2 |
4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200 | 1 |
5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198 | 1 |
6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196 | 1 |
7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194 | 1 |
8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192 | 1 |
9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190 | 1 |
10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188 | 1 |
11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186 | 2 |
12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184 | 1 |
13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182 | 1 |
14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180 | 1 |
15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178 | 2 |
16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上行 | 山海关运转场机走线 | 176 | 1 |
17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下行 | 新民至大红旗 | G17 | 1 |
18 | 锦州供电段 | 沈山线 | 下行 | 新民至大红旗 | G19 | 1 |
19 | 锦州供电段 | 大郑线 | 上行 | 芳山镇站 | 76 | 1 |
20 | 锦州供电段 | 大郑线 | 上行 | 芳山镇站 | 78 | 1 |
21 | 锦州供电段 | 大郑线 | 上行 | 芳山镇站 | 80 | 1 |
22 | 锦州供电段 | 高新线 | 上行 | 小东站 | 42 | 1 |
23 | 锦州供电段 | 高新线 | 上行 | 小东站 | 46 | 1 |
24 | 锦州供电段 | 高新线 | 上行 | 小东站 | 50 | 1 |
25 | 锦州供电段 | 高新线 | 上行 | 小东站 | 54 | 1 |
26 | 锦州供电段 | 高新线 | 上行 | 小东站 | 58 | 1 |
27 | 锦州供电段 | 高新线 | 上行 | 小东站 | 62 | 1 |
28 | 锦州供电段 | 新义线 | 下行 | 新立屯-新邱 | G001 | 1 |
29 | 锦州供电段 | 新义线 | 下行 | 新立屯-新邱 | G002 | 1 |
30 | 锦州供电段 | 新义线 | 下行 | 新立屯-新邱 | G003 | 1 |
31 | 锦州供电段 | 新义线 | 下行 | 新立屯-新邱 | G004 | 1 |
32 | 锦州供电段 | 新义线 | 下行 | 新立屯-新邱 | G005 | 1 |
33 | 锦州供电段 | 新义线 | 下行 | 新立屯-新邱 | G006 | 1 |
34 | 锦州供电段 | 新义线 | 下行 | 新立屯-新邱 | G017 | 1 |
35 | 锦州供电段 | 新义线 | 下行 | 新立屯-新邱 | G018 | 1 |
36 | 锦州供电段 | 新义线 | 下行 | 新立屯-新邱 | G019 | 1 |
37 | 锦州供电段 | 新义线 | 下行 | 新立屯-新邱 | G020 | 1 |
38 | 锦州供电段 | 新义线 | 下行 | 新立屯-新邱 | G021 | 1 |
39 | 锦州供电段 | 新义线 | 下行 | 新立屯-新邱 | G011 | 1 |
40 | 锦州供电段 | 新义线 | 下行 | 新立屯-新邱 | G012 | 1 |
41 | 锦州供电段 | 大郑线 | 下行 | 新立屯-芳山镇 | G007 | 1 |
42 | 锦州供电段 | 大郑线 | 下行 | 新立屯-芳山镇 | G008 | 1 |
43 | 锦州供电段 | 大郑线 | 下行 | 新立屯-芳山镇 | G009 | 1 |
44 | 锦州供电段 | 大郑线 | 下行 | 新立屯-芳山镇 | G010 | 1 |
45 | 锦州供电段 | 大郑线 | 下行 | 新立屯-芳山镇 | G011 | 1 |
合计 | | | | | | 49 |
四、技术要求
1.技术标准
依据《普速铁路接触网运行维修规则》第一百三十六条(四)支柱防撞
①.道口两侧、经常有机动车辆运行的场所以及装卸货物站台上等易被碰撞的支柱,均应设置强度较高的防护桩。防护高度原则上不小于1.5m,道口两侧支柱防护桩的高度为2m。
②.支柱防护宜采用混凝土防护墩或钢结构防护,不应采用外围砖砌、内填石渣或砂土的封闭式防护方式。
采用混凝土防护墩防护时,厚度不小于0.4m并采用混凝土灌注基础,基础满足稳固要求,混凝土标号不小于C20并植入钢筋网;采用钢结构防护时,埋设深度应满足稳固要求并采用混凝土灌注基础。
③.防护桩内壁与支柱保持0.5m的距离,且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④.防护桩外表面应有黄黑相间的警示标识。
2.施工标准
通过参考《沈阳铁路局供电处关于牵引供电设备防撞设施安装的指导意见》及《接触网设备及防护设施安装图》(叁化(2008)1170),对接触网支柱及拉线采用混凝土防撞墩防护,具体标准示意图如下:
锦州供电段
2024年3月1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铁路电气化专业承包叁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
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8:00时起至2024年4月30日8: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44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9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锦州供电段
项目立项人:李楠
立项人电话:18841889919
技术咨询人:张健
技术咨询人电话:15124007336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温经理
电话:024-62080843 17740085397(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604657377@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41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04月24日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山海关站、沈山线、大郑线、高新线、新义线接触网支柱及拉线防撞整治(详细位置见技术规格书) | | 项 | 1 | 220500 | 9 |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后90日内,山海关运转场20处、沈山线等共计29处
交货条件及状态: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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