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THH2024019(DY04)。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崇川区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江帆路8号;
3.成交金额:13.9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标的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崇川区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运行维护服务。
2.服务范围:以南通市崇川区南北政务服务智能化大厅为中心,保证软硬件的安全和可靠运行,包括业务数据的安全保证,对系统及硬件相关功能进行优化,满足使用者需求。
3.服务要求:按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项目需求内的服务要求执行。
4.服务时间:
(1)依据《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第十六条“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供应商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本项目服务时间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即单年度合同履行期限为12个月)。
(2)本项目首年度合同履行期限为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的1年(即12个月),经服务评价合格且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下达后,签订服务时间内第2年度的合同,并以此类推至服务时间期满。
(3)在单年度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现服务内容或要求有变,且导致服务费用变化情形的,以单年度合同履行期满为准,采购人终止服务并根据项目新的服务内容及要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服务标准:安排1名专职现场运维工程师常驻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驻场运维人员每周中半周时间按照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安排的工作时间在局内驻场运维,其余时间提供远程运维;驻场运维人员负责日常运维服务,如现场运维工作人员无法处理相关事项,运维供应商须立刻安排相关具有同等资质的人员配合处理;运维供应商更换驻场运维工程师,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保密要求:严格遵循保密协议,凡涉及客户的机型配置、IP地址、软件等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维护过程中如需涉及用户系统的数据信息,必须先通过用户方认可,维护工作的数据信息(无论是打印或介质上的数据信息)不得带离用户工作现场。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骏浩、顾诗枢、王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最终成交价为基数,按照10.5‰的费率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0.2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9楼;
联系人:王敏;
电话:0513-55082287。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399、1880629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399、18806297798。
十、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