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矿产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矿产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
项目编号 | QT304523120552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整体网站风格以现代化、简约、大气为主基调,展现出内蒙古矿产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内容的灵活性、丰富性和多样性,网站使用的图片和各要素避免侵权(平台功能清单需求详见附件1。) 网站显示内容主要为新闻动态、全区矿产资源体系、矿企服务、项目推介、交易公告、招标采购、经典案例、矿权供求、金融服务等内容。网站设置图文动态展示区、菜单栏、政策法规发布区、第三方服务功能区、登录区、资产展示区、挂牌公告区、采购公告区、平台数据显示区、赤峰矿业网跳转区、入驻企业展示区等功能区块。后台需求:通过后台管理系统,能够录入、维护、调整、更新网站各模块的内容。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第一期: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邮件确认一期需求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期:自第一期开发完成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邮件确认二期需求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免费维护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免费维护一年,第二年起每年维护费用不高于实际开发费用的10%。 |
单一来源理由及拟采用供应商: | 单一来源理由: 根据《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实施办法》规定“具有延续性的服务项目,长期需要且连续提供服务、变更供应商会增加时间等成本的采购项目,为提高采购效率,在保证采购效果不变的情况下,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后,可直接进行采购。”理由如下: 1、本次网站建设内容系在现有E交易业务系统体系下的延伸,为保证与E交易系统建设要求以及配套服务的一致性,需要从原供应商处继续采购。 2、E交易作为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及运营服务的供应商和总集成方,经过长期的磨合和升级已经打造出稳定的平台架构和业务体系,并且具备非常丰富的与现有系统之间的对接经验,有助于减少对接问题,缩短整体建设周期,降低开发成本。 3、可实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和E交易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数据共享和数据流无缝对接,保障平台间数据对接安全、顺畅。 综上,从项目建设周期、设计合理性、系统兼容性和服务便利性方面考虑,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网上竞价流程向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拟采用供应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拟采用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提供营业执照;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2)。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报名时间(单一来源公示期) | 2023年12月7日15:00至2023年12月14日17:00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6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请务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确定其成交供应商。 3、拟采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报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3000元; 3、缴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缴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缴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wangpei1102@126.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我单位,若因上述情况造成我单位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使用在易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方德保代收款账户; 2、以个人名义参与项目竞价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 3、报名期间需选定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4、保险人(承保人):紫金财险,中国人寿财险,安华农险(挑选其中1种); 5、保险费率:保证金金额的0.8%,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6、保险有效期: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7、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报价截止时间后可下载明文保函; 8、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9、保险的方式及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开始之时为报价截止时间;对于成交的投保人(供应商)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全额缴纳服务费且与被保险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的24时;对于未成交的投保人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成交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当日24时。 10、退保规则 (1)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除此之外均不予退保: 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2)退费路径 保费退回投保人在退保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3)其他 ①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退保,请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线下退保,也可拨打保函客服联系电话(4006399580)咨询退保事宜。 ②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 11、保险责任的范围 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 (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合同; (5)非因采购人原因,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但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行为; (6)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或者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我单位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结算要求 | 付款方式:采购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开发费用的60%;成交供应商交付一期开发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开发费用的20%;成交供应商交付二期开发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开发费用的20%。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王佩 联系电话:18586098119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采购单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凯宁 联系电话:18147666630 |
异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单一来源公示期内一次性提出,相同或相似异议以及超出期限的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附件 | 附件1.平台功能清单需求.xlsx 附件2.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