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兰新线乌西上下行TADS设备大修配件及南疆线库西、铁门关等THDS设备大修配件)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TJCZ2023G-004)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兰新线乌西上下行TADS设备大修配件及南疆线库西、铁门关等THDS设备大修配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JCZ2023G-004)
1.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现就兰新线乌西上下行TADS设备大修配件及南疆线库西、铁门关等THDS设备大修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2个包件,各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WTJCZ2023G-004-1(兰新线乌西上下行TADS设备大修配件)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WTJCZ2023G-004-2(南疆线库西、铁门关等THDS设备大修配件)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铁路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产品须通过原铁道部或集团公司组织的审查、技术鉴定,提供审查意见或技术鉴定证书。
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情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提出澄清、答疑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若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B)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月 17日至 3月 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报名者,报价无效。提出澄清、答疑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实行线下评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10时00分前,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若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投标文件接收):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太原路643号
邮政编码:830011
1包件项目联系人:吴松强
电 话: 15276856175
2包件项目联系人:徐海青
电 话:15099488919
集采办联系人(投标文件接收):张晓华
电 话:0991-7951131
传 真 电 话:0991-7920207
电 子 邮 件:wtjzbb7@126.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铁道支行
账 号:3002019129200157742
行 号:102881001917
2023年 3 月 17 日
(项目名称:兰新线乌西上下行TADS设备大修配件及南疆线库西、铁门关等THDS设备大修配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JCZ2023G-004)
1.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现就兰新线乌西上下行TADS设备大修配件及南疆线库西、铁门关等THDS设备大修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2个包件,各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WTJCZ2023G-004-1(兰新线乌西上下行TADS设备大修配件)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 | 分析控制机 | | 台 | 4 | |
2 | 电源信号分配箱 | | 台 | 2 | | |
3 | 远程电源控制箱 | | 台 | 2 | | |
4 | 网络交换机箱 | | 台 | 2 | | |
5 | KVM切换器 | | 台 | 2 | | |
6 | 远端放大器箱 | | 台 | 2 | 含(四通道放大器1台、二通道放大器1台、放大器电源2个) | |
7 | 近端放大器箱 | | 台 | 2 | 含(四通道放大器1台、二通道放大器1台、放大器电源2个) | |
8 | 车号智能跟踪装置 | | 套 | 2 | | |
9 | 声学传感器电缆 | | 条 | 24 | | |
10 | 声学传感器 | | 个 | 24 | | |
11 | 传感器阵列保护箱(套) | | 套 | 2 | | |
12 | 基础支架 | | 个 | 16 | | |
13 | 保护箱连接套件 | | 套 | 2 | | |
14 | 保护箱减震橡胶垫 | | 包 | 2 | | |
15 | 基础支架螺栓 | | 包 | 2 | | |
16 | 信号电缆(保护门控制) | | 条 | 4 | | |
17 | 信号电缆(风机) | | 条 | 4 | | |
18 | 信号电缆(WS) | | 条 | 4 | | |
19 | UPS | | 套 | 2 | | |
20 | 天线(全套) | | 套 | 2 | 含(天线1套、安装架1套,1根防护胶管(天线) | |
21 | 磁钢(五型) | | 只 | 12 | | |
22 | 防护胶管(五型开机) | | 根 | 2 | | |
23 | 防护胶管(五型开关门) | | 根 | 2 | | |
24 | 同轴电缆 | | 根 | 2 | | |
25 | 同轴电缆连接头(直头) | | 套 | 2 | | |
26 | 同轴电缆连接头(弯头) | | 套 | 2 | | |
27 | 电缆(7芯) | | 米 | 100 | | |
28 | 护线钢丝管 | | 根 | 2 | | |
29 | 防护胶管(WS开机) | | 根 | 4 |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WTJCZ2023G-004-2(南疆线库西、铁门关等THDS设备大修配件)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2 | THDS型功率电源板 | | 块 | 40 |
2 | THDS型控制箱(不含板) | | 台 | 40 | |
3 | THDS型探头温控板 | | 块 | 40 | |
4 | 远程电源控制箱 | | 台 | 40 | |
5 | THDS型光子探头 | | 个 | 80 | |
6 | THDS-Ⅲ型双光子探头箱(左) | | 台 | 40 | |
7 | THDS-Ⅲ型双光子探头箱(右) | | 台 | 40 | |
8 | THDS-Ⅲ型探头箱至控制箱信号电缆 | | 根 | 80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2.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红外线轴温探测设备铁路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产品须通过原铁道部或集团公司组织的审查、技术鉴定,提供审查意见或技术鉴定证书。
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情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提出澄清、答疑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若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B)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月 17日至 3月 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报名者,报价无效。提出澄清、答疑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实行线下评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10时00分前,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若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投标文件接收):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太原路643号
邮政编码:830011
1包件项目联系人:吴松强
电 话: 15276856175
2包件项目联系人:徐海青
电 话:15099488919
集采办联系人(投标文件接收):张晓华
电 话:0991-7951131
传 真 电 话:0991-7920207
电 子 邮 件:wtjzbb7@126.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铁道支行
账 号:3002019129200157742
行 号:102881001917
2023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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