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互联网+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补充事项公告((二标段)一次)[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DTD202302-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互联网+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03-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保证金缴纳形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 ,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 A 级 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采用纸质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其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便于代理公司开标现场进行核查。2、采用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操作详见2021年12月30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3、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需按照以下要求:
(1) 账 号:系统内随机提供产生的子账号
(2)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 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户转入(不接收个人网银业务),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未及时缴纳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5) 退付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平台系统直接转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
更正日期: 2023-03-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灵武市南熏路490号
联系方式:09514021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金达通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朝阳东街金屋花园
联系方式:13519553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占基
电话:0951402148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常亭亭
电话:13519553669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代理机构: 宁夏金达通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3-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DTD202302-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互联网+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03-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保证金缴纳形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 ,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 A 级 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采用纸质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其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便于代理公司开标现场进行核查。2、采用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操作详见2021年12月30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3、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需按照以下要求:
(1) 账 号:系统内随机提供产生的子账号
(2)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 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户转入(不接收个人网银业务),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未及时缴纳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5) 退付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平台系统直接转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
更正日期: 2023-03-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灵武市南熏路490号
联系方式:09514021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金达通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朝阳东街金屋花园
联系方式:13519553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占基
电话:0951402148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常亭亭
电话:13519553669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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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金达通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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