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安路及周边分时段、分阶段精细化交通治理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延安路及周边分时段、分阶段精细化交通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1日 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4030191
项目名称:延安路及周边分时段、分阶段精细化交通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60000
最高限价(元):1426830
采购需求:
中小企业政策 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60000
单位: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延安路及周边分时段、分阶段精细化交通治理工程主要内容:本项目主要改造延安路(体育场路-庆春路)段,道路全长 1.3km,沿线与体育场路、凤起路、庆春路平交,沿线主要布置为商业,自北向南依次为西湖文化广场、杭州大厦、国大城市广场、银泰百货、嘉里中心、武林夜市等人车流主要吸引点。工程内容包括道路修复、绿化恢复、交通设施、智能交通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企业任命书;拟派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3: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1会议室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nKX8x2h7QDp3kb36xejjsQ==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北城街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肖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07756
质疑联系人:洪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07756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文涛 、张坤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74073572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附件信息:
延安路及周边分时段、分阶段精细化交通治理工程2400428最后发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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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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