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河经开区葛大店、王卫、凌江汽配、鸿安、俊翔共5块工业用地规划设计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地址: | 包河经开区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08-26 13:48:40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经开区葛大店、王卫、凌江汽配、鸿安、俊翔共5块工业用地规划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经开区葛大店、王卫、凌江汽配、鸿安、俊翔共5块工业用地规划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BBBZ00192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BBBZ00192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招标项目规模: 项目基地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天津路与延安路交口,用地面积约291亩(含街角绿化及商业用地),现状为多层混凝土结构及钢结构厂房,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商业地块容积率不低于3.0,工业地块容积率不低于1.5。鉴于该项目设施陈旧,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土地利用低效,拟对地块实施整体规划,转型升级。
2.7合同估算价: 197万元
2.8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 2022年10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9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 服务期满后,如有项目未完成的,直至项目完成为止。
2.10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包河经开区葛大店、王卫、凌江汽配、鸿安、俊翔共5块工业用地规划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11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2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
注:业绩要求中“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居住建筑、商住楼、工业厂房和仓储业绩不予认可。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9月22日00:00至2022年10月12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039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花园大道582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申工
电 话:0551-63770558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6220393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化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话:0551-63357536、63357427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招标现场。
9.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5.本项目为流标后重新招标。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223017910151000002019058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00192-招标文件正文(第1次重新招标).pdf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包河经开区葛大店、王卫、凌江汽配、鸿安、俊翔共5块工业用地规划设计
项目编号:2022BBBBZ0019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0月12日
包河经开区葛大店、王卫、凌江汽配、鸿安、俊翔共5块工业用地规划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新站工业物流园内A组团E区宿舍楼15幢
投标费率:50%
质量:合格
工期:60天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包河经开区葛大店、王卫、凌江汽配、鸿安、俊翔共5块工业用地规划设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花园大道582号
联系人: 申工
联系方式:0551-637705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徐新智 联系电话:0551-66220393
公示期: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7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0551-6622038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国,联系电话:0551-63357536、63357427【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2日
0192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0192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0192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
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包河经开区葛大店、王卫、凌江汽配、鸿安、俊翔共5块工业用地规划设计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
四、合同估算价:23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招标一家设计单位,对包河经开区葛大店、王卫、凌江汽配、鸿安、俊翔共5块工业用地进行前期规划方案设计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06-10
八、联系人:申工 联系电话:18505511518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