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句容市白兔镇高庙村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茅山校区12幢部分房屋公开招租
金额
76.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17fczz241099
预算金额76.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句容市白兔镇高庙村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茅山校区12幢部分房屋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241099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19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0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白兔镇高庙村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茅山校区内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一层
租赁面积约(㎡) 248.94m2(含仓储用房)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采用2+1模式,首次租赁期限2年,合作期满,期间出租方对承租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年度综合测评,测评均合格则可续签1年合同)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成交年租金的1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白兔镇高庙村01—25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茅山校区内)12幢川峰超市,茅山校区教职工及学生约3000余人。
其他情况 装饰装潢、水电线路、通信网络线路、消防设施均需自行负责改造;
评估情况 评估价 766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01-05
评估机构 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766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2163P

住所: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会议纪要2024年2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本项目由学院提供房屋场地约248.94㎡(含仓储用房),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由承租方按照学院要求设计改造校内超市,负责超市的运营和管理服务,满足师生员工多元化的购物需求与服务体验。 
、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采用2+1模式,首次租赁期限2年,合作期满,期间出租方承租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年度综合测评,测评均合格则可续签1年合同;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消防、水电费、卫生费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水电费由出租方根据学校有关价格标准收取。 
、签订合同,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期限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年租金的10%)。 
十、房屋租赁用途:校内生活超市,经营范围:包括日杂用品、服装、办公用品、玩具、书店、体育用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净菜、水果、冷饮、生鲜等,不得经营自制食品(关东煮、茶叶蛋、粽子、煮玉米、烤肠、奶茶、营养粥等);禁止向师生销售烟酒及酒精类饮料;不得经营或联营台球、网吧、歌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家用电器、医药用品等项目。承租方超市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周边2公里的大型超市连锁店,商品价格更新及时。服从出租方校内安全、价格、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标的不接受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房屋租赁合同》详见公告附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承租方需对下述事项出具书面承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经营方,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经营方承担;; 

3.参加本次招租之日起前三年内不得有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或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受过行政主管单位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反本条参与招租的,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资格(包括取消承租、经营资格,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4. 承租方需对经营范围、销售产品质量、价格、增值服务和用人要求做出承诺。 

(1)提供优惠政策或特色增值服务: 

① 承诺利于开学季、双11、双12、618、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定期开展打折优惠活动。 

② 承诺支持学生创业项目、学生文娱活动,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等。

 ③ 提供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进场、退场计划及相关承诺。 

④ 公布投诉电话、邮箱、微信号等,有改进方案、反馈流程及反馈时间。 

(2)承租方企业用工规模须满或超过200人,且近三年有在其他高校或企事业单位合作的业绩; 

(3)承租方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年以上高校或职业学校超市管理经验; 

(4)本项目员工配置合理; 

(5)承租方承诺承租后将为本项目校内超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场所责任险; 

(6)租赁期间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不做任何补偿。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15996820780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7-19  至 2024-08-01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下载,须上传含公章的PDF版本,word无效);

4、本公告“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中涉及承诺事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须上传含公章的PDF版本,word无效);

5、电话信息及开票信息(公告附件下载,须上传word版本,PDF等其他格式无效);

6、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租赁/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产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承租承诺函\(请下载后填写加盖公章或签名后上传PDF版本\).doc
电话信息及开票信息(请上传word版本).docx
房屋租赁合同(句容市白兔镇高庙村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茅山校区12幢部分房屋公开招租).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25-83163367
出租方: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15996820780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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