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监理Ⅳ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监理Ⅳ标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3〕12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3〕216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按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其余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海曙区鄞江镇、古林镇、横街镇、集士港镇、高桥镇等。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工程范围为梅梁桥河 KC4+800~KC5+800 右岸公路改道;配套改建桥梁 17 座(鄞五路桥、鄞七路桥、柴北桥、梅园桥、沿北桥、横三路桥、横四路桥、横五路桥、横七路桥、凤岙桥、一号桥、育才桥、凤岭桥、三五桥、福寿庵桥、十二号桥、景德桥)。公路桥设计汽车荷载:二级以上公路采用公路-Ⅰ级,其余采用公路-Ⅱ级。桥梁均采用简支梁板桥;梁底高程按河道设计水位加 0.5 米且不低于 3.13 米控制。
2.3本项目对应施工标段(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Ⅷ标)建安费约16000万元;监理费 3041900.00元(暂以建安费16000万元为计算依据,下浮5%);
2.4 招标范围:工程范围为梅梁桥河 KC4+800~KC5+800右岸公路改道;配套改建桥梁 17 座(鄞五路桥、鄞七路桥、柴北桥、梅园桥、沿北桥、横三路桥、横四路桥、横五路桥、横七路桥、凤岙桥、一号桥、育才桥、凤岭桥、三五桥、福寿庵桥、十二号桥、景德桥)的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54个月,其中施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监理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合同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监理Ⅳ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管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横河家园北侧宁波市海曙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308室
联 系 人:聂工
联系电话:0574-556829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联 系 人:唐佳萍、王静、陈佳妮、王波、虞礼周
联系电话:0574-88228780
电子邮件:527886413@qq.com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