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投批【2022】1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甲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广州市
项目建设规模: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包含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及其连接康复基地二期的连接通道,总长约为136米,其中出入口通道66米,连接康复基地通道70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以及地面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为1901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工程 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工作阶段涵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设备)招标配合、施工及验收配合等全阶段。勘察设计质量须满足相关国家规范和合同要求。
2.3 勘察设计费用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设计类费用暂定价:
213.16 万元;勘察最高投标限价: 12.8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方面满足相应的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①及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投标人自 2017 年1月至今已完成一项轨道交通工程类设计项目(业绩证明须附: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如有),及初步设计评审完成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施工图审查完成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或甲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自2017 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过一项轨道交通工程类勘察项目(以合同时间及签订合同金额为准)。勘察业绩需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及甲方证明材料(无甲方证明材料可用勘察报告扉页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代替)。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个。
3.4.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3.1.2资质且为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
3.4.3联合体非牵头人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必须具备3.1.2①或②资质。
3.5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 8 日 15 时30分至2023年3月 1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失败的情况
4.3.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3.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3 月 1 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ggzy.gz.gov.cn/(网址)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9 时 45 分至2023 年 3 月 1 日 10时 00 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z.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zmtr.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3年 2 月 8 日 15 时 30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3 年 3 月 1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地 址:
邮 编:510330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层
电话:020-831067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
电话:020-87593291
附件:
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二、联合体协议书
三、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8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七、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或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单位(只适用城际线路)。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牵头方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2. 联合体牵头方按照联合体各方共同达成的意见合法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牵头办理合同结算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与本联合体协议书均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需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
5. 各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内容所对应的合同份额向甲方开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及增值税发票。
6.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投标文件 份。
牵头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年 月 日
成员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投批【2022】1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甲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广州市
项目建设规模: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包含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及其连接康复基地二期的连接通道,总长约为136米,其中出入口通道66米,连接康复基地通道70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以及地面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为1901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工程 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工作阶段涵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设备)招标配合、施工及验收配合等全阶段。勘察设计质量须满足相关国家规范和合同要求。
2.3 勘察设计费用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会江站Ⅳ号通道出入口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设计类费用暂定价:
213.16 万元;勘察最高投标限价: 12.8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方面满足相应的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①及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投标人自 2017 年1月至今已完成一项轨道交通工程类设计项目(业绩证明须附: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如有),及初步设计评审完成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施工图审查完成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或甲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自2017 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过一项轨道交通工程类勘察项目(以合同时间及签订合同金额为准)。勘察业绩需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及甲方证明材料(无甲方证明材料可用勘察报告扉页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代替)。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个。
3.4.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3.1.2资质且为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
3.4.3联合体非牵头人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必须具备3.1.2①或②资质。
3.5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 8 日 15 时30分至2023年3月 1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失败的情况
4.3.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3.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3 月 1 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ggzy.gz.gov.cn/(网址)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9 时 45 分至2023 年 3 月 1 日 10时 00 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z.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zmtr.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3年 2 月 8 日 15 时 30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3 年 3 月 1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地 址:
邮 编:510330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层
电话:020-831067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
电话:020-87593291
附件:
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二、联合体协议书
三、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8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七、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或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单位(只适用城际线路)。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牵头方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2. 联合体牵头方按照联合体各方共同达成的意见合法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牵头办理合同结算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该授权书与本联合体协议书均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需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
……
5. 各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内容所对应的合同份额向甲方开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及增值税发票。
6.中标后,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和各自的法律约束。联合体各方在各工作范围内承担全部项目管理责任。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投标文件 份。
牵头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年 月 日
成员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5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6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7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8 |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
9 | 广州百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10 | 广州市广通源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
11 | 广东恩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12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13 | 广东至艺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14 | 广州市睿辰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15 | 广州市恒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16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17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
18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19 | 乌鲁木齐铁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20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
21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22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23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
24 | 重庆市世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25 | 四川垚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26 | 汕头市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27 | 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
28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29 | 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30 | 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 ||
31 |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及其下属支行 | ||
32 |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及其下属支行 | ||
33 |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34 |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
35 | 广东和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36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
37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
38 | 姜长峰(建造师注册号:鲁137051100502) | ||
39 | 孟凡强(助理工程师证书编号:鲁建安C(2015)1800102) | ||
40 | 韩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5000057) | ||
41 | 蒋章保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19202000961) | ||
42 | 罗文华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号:51020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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