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采购信息/公开招标公告>龙潭街道农村四分类转运中心、农村清运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龙潭街道农村四分类转运中心、农村清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栖霞区苏宁名都汇7栋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1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SZC-320113-ZSGC-G2023-0002
1.2 项目名称:龙潭街道农村四分类转运中心、农村清运项目
1.3预算金额:800万元
1.4最高限价:800万元
1.5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为栖霞区龙潭街道13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四分类清运体系建设,包括可回收及低附加值的清运、有害垃圾的清运、农村厨余垃圾的清运与其他垃圾的清运,确保按照最新的《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要求,且对清运信息实时整理,定期上报。龙潭街道分类转运中心的运营,由采购方提供场地及场地内消防设施的配套、基础配置,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对场地实施大件分拣中心的后期运营以及为13个行政村提供智能化垃圾分类积分系统的配套支持,包括项目系统与相关数据的使用权,系统的使用培训与日常维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6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在线打印)。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 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8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2月17 日至2023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苏宁名都汇7栋305室
3.3 方式:
现场获取:投标人申请人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投标人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845514359@qq.com),投标人资料提交齐全后获取招标文件。
3.4标书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3年3月 10 日10:00(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 10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4.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花园路1号龙潭监管中心
4.4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公告。
6.2 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3 开标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6.4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5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6.6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6.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6)进口产品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龙潭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
联系人:周科
联系方式:/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苏宁名都汇7栋305室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18994009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