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设备采购邀请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6/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呼财购计改a-6
预算金额42.62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忠义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晓娜0471-4923952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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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设备采购邀请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委托,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技术侦查设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技术侦查设备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购计改A-6

  采购文件编号:TXZB-ZFCG16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设备采购 1 详见采购文件 4262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一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向采购人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具有独立完成货物供货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7月18日至2016年07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合格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1)太阳驹(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天融达(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北京海联创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8日 下午 14:30:00

  投标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6年8月8日 下午 14:3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东街十九中综合三楼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梁晓娜

  联系电话:0471-4923952

  1.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

   账号:820 1980 601 00000 434

  2.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呼市金桥世纪5路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何忠义

  联系电话:0471-6662196


  

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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