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务档案管理系统延续性开发服务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委托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务档案管理系统延续性开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展开公开征集供应商,现邀请具备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一、项目概况交银金租电子影像系统自2017年7月投产上线,经过先后两期建设,在采购人内推广运用于各类纸质文档的电子化存储,并且以此为基础搭建统一的电子影像平台,逐步收回其他系统各自的电子文档存储功能,实现电子影像的集中式管理。2022年又在此基础上,将核心业务系统和业务签批系统产生的租赁业务电子档案进行整合管理,建设成为租赁业务电子档案管理中心。目前已融合租赁评审档案、租赁投放档案、租赁租后档案等分类管理,运用效果良好,初步实现了租赁业务影像档案的电子化管理。为进一步优化影像管理的用户操作便捷性,确保系统运行稳定,保障租赁业务的正常开展,现开展2023-2024年度的业务档案及影像管理系统延续性开发和维护服务项目的采购。合同期限:1年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2.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供应商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提供承诺函)。6.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7.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同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9.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10.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可控及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11.供应商不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过为金融行业客户提供过系统开发服务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包括签订时间、采购内容、采购双方盖章等信息。如签订的合同为入围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合同下的结算报告、发票等证明材料)。注:以上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三、报名所需的材料(报名材料须加盖公章)1.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供应商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提供承诺函)。6.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审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7.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8.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同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10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可控及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11.供应商不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1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过为金融行业客户提供过系统开发服务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包括签订时间、采购内容、采购双方盖章等信息。如签订的合同为入围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合同下的结算报告、发票等证明材料)。12、供应商情况介绍、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推(自)荐信息表(见附件一、二)word电子版以及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备注:1)参与公开征集的供应商经审查通过后正式进入采购人供应商信息库,作为采购人集中采购在库供应商。2)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列入交通银行集团(含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交通银行集团(含子公司)采购项目。3)收到的所有材料视为不涉密材料,所有资料恕不退还。4)报名资料上传至JSTCC平台。5)电子版报名资料(含附件)汇总后按照一家供应商一个文件夹的方式整理,文件夹命名为供应商的全名。对于递交资料不全的,资料内容缺失的,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的原件电子扫描件的,均视为报名资料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声明:采购人接收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集中采购,采购人可以根据规定的流程规则选取合格供应商邀请其参加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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