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洋河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69.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jy1110002005615002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文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娟15850948565
中标公司南京万博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洋河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成交公告
洋河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Y1110002005615002(JSZC-321393-WDGC-C2022-0009)
二、项目名称:洋河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万博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7号1幢515室
成交金额:陆拾玖万伍仟元整(¥:69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洋河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 服务范围:执行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执行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执行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 |
五、 评审专家名单:周良、张大林、徐晶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104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266820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河旅游度假区分局
地址: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17802557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文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19号兴邦商厦2号楼7层708
联系方式:15850948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娟(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5850948565
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pdf 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pdf
洋河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采购文件.doc 洋河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采购文件.doc
评审专家信用承诺.pdf 评审专家信用承诺.pdf
八、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河旅游度
假区分局的洋河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洋河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南京万博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341.05万元,资产总
额为242.3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信息科科
地理
色
美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口
日期二日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8
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宿迁公共资源交易
项目名称: | 洋河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 |
项目编号: | JSJY1110002005615002(JSZC-321393-WDGC-C2022-0009) |
采购人: |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河旅游度假区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江苏文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2年07月 |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8一、总则7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3目录
九、质疑与投诉17八、验收及付款17七、成交及合同签订16六、磋商程序及最后报价13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磋商认定条款12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1
目录34封面33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2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26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3第三部分评标办法19
六、报价一览表40五、信用报告39四、供应商资质38三、供应商基本信息37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6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35
十二、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48十一、项目组人员46十、项目实施方案45九、技术响应偏离表44八、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七、明细报价表41
一、项目基本情况洋河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招投标统一认证平台(https://www.etrading.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2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十三、磋商所需的其他资料49
(六)采购需求:洋河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详见采购需求部分)(五)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四)预算金额:80万元(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项目名称:洋河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一)项目编号:JSJY1110002005615002(JSZC-321393-WDGC-C2022-0009)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七)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提交的项目成果需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第三方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采购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磋商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新点电子招投标统一认证平台(https://www.etrading.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获取。新点软件张工:16652741191,客服热线:4009280095。(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2年07月21日09:00至2022年07月27日18:00。四、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三、评标办法
(三)本项目采用:(二)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招投标统一认证平台(https://www.etrading.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电子业务系统,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2年08月02日15:00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四)本项目分一个分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三)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磋商前,供应商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磋商活动人员信息。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qyh.etrading.cn/)、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yanghe.suqian.gov.cn/syhxq/gsgg/list.shtml)、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新点电子招投标统一认证平台(https://www.etrading.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现场开标。磋商地点: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212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2668207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名称:江苏文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7802557899地址: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楼名称: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河旅游度假区分局1.采购人信息
电话:15850948565项目联系人:苏娟(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850948565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19号兴邦商厦2号楼7层708
1、采购方式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项目类别 | 本项目为 □ 货物 R 服务 □ 工程 采购。 |
2 | 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3 | 响应有效期 | 60日(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4 | 响应文件份数 | 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 |
5 | 响应文件解密 | 解密人员: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共同解密 |
6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
7 | 分包要求 | □ 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 。 R 不允许分包。 |
8 |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 费用:(1)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取;(2)不管报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承担自己报价所需一切费用。 |
9 | 其他 | 1.本磋商文件设置“□”的,以□内打√项内容为准。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各类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该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和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3.现场勘踏:自行勘踏,因未勘踏或勘踏不仔细造成的损失自负。 |
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2.2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二条及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转包。2、合格的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5、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4、费用
6、磋商文件的澄清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7.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3供应商应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磋商文件),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7.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已收。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磋商文件的修改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3响应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电子签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8.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要求、质量要求、服务期、响应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8、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5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1.3供应商须具有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9.1.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9.1.1响应声明及承诺函;9.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9、响应文件构成8.4响应文件的制作软件由供应商从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下载中心下载,并更新至最新版本。
9.3.1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评分细则准备,格式自拟);9.3技术文件9.2.2明细报价表。9.2.1报价一览表;9.2报价文件9.1.4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注:(1)响应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供应商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电子交易平台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可以视其未提供。(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响应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9.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9.4.2其他商务文件。9.4.1供应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9.4商务文件9.3.2技术响应偏离表。
11.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内容包括:项目本身、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11.1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开;以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价。11、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供应商需按照上述响应文件构成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磋商申请及声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为方便评审,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和页码。供应商应使用经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并认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10、响应文件的加密及格式
13、响应有效期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2、保证金11.3.2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磋商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11.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11.3报价注意事项:
14.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的本次磋商分包中,未及时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14、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有响应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的,磋商小组将其作无效标处理。
16、无效标条款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磋商认定条款15.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4.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4.3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响应文件以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
16.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5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16.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6.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次解密未成功的;16.2响应文件签署、电子签章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6.1供应商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1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7.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符合18条情形除外);17、废标条款16.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16.8其它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申请;16.7供应商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
1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9、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8、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1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7.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0、恶意串通的情形19.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19.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1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9.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0.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20.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20.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20.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20.2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20.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1.2磋商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21.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监管。21、磋商会议六、磋商程序及最后报价20.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23、磋商原则采购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独立完成磋商工作,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磋商、推选成交候选人。22、磋商小组21.3.2采用不见面开标的项目,供应商应登录新点电子招投标统一认证平台(https://www.etrading.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解密,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退回。21.3.1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到磋商地点进行解密。供应商未按要求携带CA证书等原因造成响应文件现场三次解密不成功或解密成功后无法导入的,视为其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退回。21.3供应商应使用CA证书参与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响应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
24.1.3解密电子响应文件;24.1.2公布供应商名单;24.1.1播放会议纪律;24.1磋商会议流程24、磋商程序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独立评审。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告知有关供应商。24.2.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4.2.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24.2磋商程序24.1.5磋商会议结束。24.1.4导入电子响应文件;
25.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最后报价24.2.4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报价一览表中大、小写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的,以大写为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明细报价表内容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修正明细报价表。24.2.3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未实质性响应的认定,需经磋商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对于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注: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6、推荐成交候选人25.4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轮报价。在采购内容和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每轮报价均不得高于首轮及上一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5.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供应商分项报价按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调整比例进行同比调整。25.2最后报价全部在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供应商应使用内含电子印章(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的CA证书在平台设定的时限内进行最后报价并完成上传。报价所需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由供应商自行准备。除因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不能报价情形外,本项目不接受纸质的报价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报价或报价未成功的,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28.1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前,成交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28、确定成交供应商七、成交及合同签订磋商小组及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7、保密在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符合供应商须知18条情形的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
30.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30、签订和公告合同29.1成交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29、成交通知书28.2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验收及付款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凭借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32、线上融资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30.3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5、质疑与投诉九、质疑与投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34、付款提交的成果资料符合相关规范、符合采购单位有关要求,并顺利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33、验收
35.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通讯地址: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楼或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19号兴邦商厦2号楼7层708联系电话:17802557899/15850948565联系部门: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河旅游度假区分局或江苏文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电子服务平台线上接收或现场接收或快递接收。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35.2),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35.3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提出质疑的日期;(6)必要的法律依据;(5)事实依据;(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投诉的接收方式: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线上接收或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35.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5.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电子签章,并加盖电子签章。(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电子签章,并加盖公章。
4、评标结果。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磋商小组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信用信息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供应商资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其他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因素 | 分数 | 评审标准 | |
报价分 | 投标报价 | 10.0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小数点保留两位) |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企业业绩 | 6.00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竣工测绘、地形图测绘)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需同时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材料要明确反映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等,否则不予计分。 |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企业实力 | 12.00 | 供应商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企业证书 | 3.00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第三方信用报告 | 2.00 | 以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类别:政府采购)中“分数”为评分依据,即信用得分=2*分数/100。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 |
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背景及需求的理解 | 10.00 | 针对供应商对本项目背景、详细的需求理解进行综合评审。清晰明确,能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及目标需求,问题分析准确、归纳总结到位,得10-8(含)分;基本了解项目现状及目标需求,问题分析及归纳情况总结详细,得8-4(含)分;供应商除采购文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外,无法提供更多的有效的针对性的背景理解及需求分析,得4-1(含)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技术服务方案 | 15.00 | 根据项目技术方案的前瞻性、创新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整体概述详细,科学创新、合理可行得15-11(含)分;整体概述较为详细,创新性较强、较为合理,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11-6(含)分;整体概述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6-1(含)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重点、难点分析方案 | 10.00 | 根据供应商对工作重点是否理解深刻,是否有具体的解决思路,分析可行性。由评委横向比较打分,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8(含)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8-4(含)分,整体概述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4-1(含)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进度安排 | 10.00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完成期限、进度安排及项目的保证措施。由评委横向比较打分,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8(含)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8-4(含)分,整体概述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4-1(含)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服务保障方案 | 10.00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服务响应时间、各级成果审查的保障措施等。由评委横向比较打分,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8(含)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8-4(含)分,整体概述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4-1(含)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其他 | 人员配备 | 10.00 | 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3、供应商拟投入的本项目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3分。4、供应商拟投入人员中具有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颁发的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项目投入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和近六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
其他 | 仪器设备 | 2.00 |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GPS设备2套及以上得2分,不具备的不得分。注:仪器设备需提供仪器鉴定证书原件扫描件。 |
(3)2019年8月3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的通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省份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5省(区、市)依据国务院认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结果,开展勘界定标;其他省份请在国务院批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后,启动勘界定标。(2)2018年7月28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的函》环卫生态函[2018]747号文件要求,加快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实施,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1)2018年6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规定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辖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准确落图落地。优化生态红线补偿政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做好与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理平台技术衔接,实现互联互通。编制实施生态红线保护与修复方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河旅游度假区分局拟定实施洋河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总预算80万元。项目建设背景如下:一、项目概况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依据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环办生态〔2019〕49号)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包含以下工作内容:四、工作内容要求合同签订且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经采购方确认全部工作完成且通过评审会后,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注: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三、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提交的项目成果需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第三方检验单位检验合格。二、服务期
主要是外业勘界并记录信息、界桩及标识牌点位定位(放样)以及红线边界根据实地情况调整。3、现场勘界包含工作底图制作、影像图上边界校核、界桩点位预标注、标识牌点位预设置。2、内业处理涉及到资料收集与整理、技术方案编制、工作人员培训、仪器设备及软件准备。1、工作准备
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界桩、标识牌、表册成果等信息,以及照片、音视频等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建库规则建立标准数据库。6、成果数据建库包括界桩及标识牌的设立,重新测量界桩、标识牌的中心点位坐标。5、打桩立标包含标志型界桩与普通界桩的样式设计与实物制作、以及标识牌版面文字说明与图形样式设计和制作。4、界桩及标识牌制作
(1)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及技术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测绘成果须经采购单位组织的第三方单位检验合格并出具成果质量检验报告。9、项目验收开展勘界定标成果县级自检、省级审查、国家核查。8、质量检查制作县级(乡镇级)生态保护红线、界桩与标识牌成果分布图并装订成册。7、图件制作
(4)文本成果:包括技术方案、质量检查报告、成果报告等。(3)表册成果:包括打印签字版和扫描版的外业核查记录表、变化图斑记录表、界桩登记表、标识牌登记表和结果确认表等。(2)数据成果:包括勘界后的生态保护红线数据、界桩和标识牌点位分布数据、生态保护红线增加图层数据、生态保护红线删减图层数据等。(1)图件成果: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图等。10、成果类型(2)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进行勘界服务、产品(设备)制作安装,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聘请技术专家进行验收。
提交的成果资料符合相关规范、符合采购人相关单位的要求,须经采购单位组织的第三方单位检验合格并出具成果质量检验报告。(一)验收标准及要求六、其他要求测绘成果应当具有可行性、实践性和完整性,并且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与要求。五、质量要求(5)多媒体成果:包括工作过程中的照片和音视频等。
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少于3人,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根据各投标文件中对项目进度安排合理性及对本项目需求的合理化建议。(三)进度安排和合理化建议根据对本项目工作方案完整、测绘目标准确、方法科学合理、纲要详实且具有针对性,满足勘界定标需求。(二)项目工作方案
同合洋河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用于勘界定标的GPS设备应不少于1套,提供仪器鉴定证书。(五)项目器材和设备配备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甲方:书
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一)组成部分一、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和(成交供应商名称)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洋河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进行了采购。(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2成交通知书;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三)价款2.3标的质量:详见招标采购需求。2.2标的数量:一项;2.1标的名称:洋河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二)标的
提交的成果资料符合相关规范、符合(采购单位)有关要求,并顺利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四、验收要求合同签订且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经采购方确认全部工作完成且通过评审会后,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注: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三、付款方式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提交的项目成果需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第三方检验单位检验合格。服务期
包含工作底图制作、影像图上边界校核、界桩点位预标注、标识牌点位预设置。2、内业处理涉及到资料收集与整理、技术方案编制、工作人员培训、仪器设备及软件准备。1、工作准备依据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环办生态〔2019〕49号)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包含以下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及服务要求
包括界桩及标识牌的设立,重新测量界桩、标识牌的中心点位坐标。5、打桩立标包含标志型界桩与普通界桩的样式设计与实物制作、以及标识牌版面文字说明与图形样式设计和制作。4、界桩及标识牌制作主要是外业勘界并记录信息、界桩及标识牌点位定位(放样)以及红线边界根据实地情况调整。3、现场勘界
开展勘界定标成果县级自检、省级审查、国家核查。8、质量检查制作县级(乡镇级)生态保护红线、界桩与标识牌成果分布图并装订成册。7、图件制作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界桩、标识牌、表册成果等信息,以及照片、音视频等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建库规则建立标准数据库。6、成果数据建库
(2)数据成果:包括勘界后的生态保护红线数据、界桩和标识牌点位分布数据、生态保护红线增加图层数据、生态保护红线删减图层数据等。(1)图件成果: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图等。10、成果类型(2)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进行勘界服务、产品(设备)制作安装,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聘请技术专家进行验收。(1)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及技术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测绘成果须经采购单位组织的第三方单位检验合格并出具成果质量检验报告。9、项目验收
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六、违约责任(5)多媒体成果:包括工作过程中的照片和音视频等。(4)文本成果:包括技术方案、质量检查报告、成果报告等。(3)表册成果:包括打印签字版和扫描版的外业核查记录表、变化图斑记录表、界桩登记表、标识牌登记表和结果确认表等。
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终止履行合同的情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八、税费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七、不可抗力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十、适用法律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通过向宿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途径解决。因仲裁产生的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九、合同争议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方协商解决。十三、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凭借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十二、中小企业融资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封面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响应文件(项目名称)
六、报价一览表五、信用报告四、供应商资质三、供应商基本信息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十二、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一、项目组人员十、项目实施方案九、技术响应偏离表八、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七、明细报价表
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采购单位名称):响应声明及承诺函一、响应声明及承诺函十三、磋商所需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三、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磋商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电子件可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后扫描上传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并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特此授权。
供应商资质四、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基本信息
供应商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区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单位性质 | ||
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万元) | ||
供应商类别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序号 | 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有效截止时间 | 查看 |
采购项目名称:洋河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JY1110002005615002(JSZC-321393-WDGC-C2022-0009)六、报价一览表五、信用报告在诚信库中挑选并链接或者使用word上传原件电子扫描件。
标 题 | 内容 |
报价 | 元 |
服务期 |
八、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相关费用。表中报价总计应与对应开标(报价)一览表中总价一致。明细报价表(服务类)七、明细报价表
序号 | 服务费用简述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报价总计 | ¥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技术响应偏离表九、技术响应偏离表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磋商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内容及说明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十一、项目组人员格式自拟十、项目实施方案凡响应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均应在此表中“偏离内容及说明”一栏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响应偏离情况使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标明。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专业技术职称 | 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编号 | |||||||||
主要主持的类似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甲方 | 获得的奖项 | 备注 | ||||||
1 | ||||||||||
2 | ||||||||||
3 |
注:如供应商成交,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磋商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身份证号办公电话备注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身份证号办公电话备注供应商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一览表单位公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如成交,项目负责人须本表承诺实施,不得更换。注:1、响应文件中需按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证明。
十三、磋商所需的其他资料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上传业绩资料电子件。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二、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单位公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磋商单位 | 合同金额 |
请在此文档中增加磋商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标办法、磋商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将此空文档上传。
附件3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
府来购评审专家形象,现对本人在“洋河生态保护红线物界定标
项目”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不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
人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六、严格遵守评审工作记录,保守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
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七、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答复供应
商询问、质疑和投诉;
八、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赔、提供虚假材料或者
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九、本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公日日
专家姓名(签字)人木阳阳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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