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开福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采购治超“三位一体”配套场所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卸载服务场所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无法律纠纷,交通便利,道路状况良好,应包括车辆停放场地、货物堆放场地两部分区分并标明停车区、卸载区(蓝底白字),场内地面需夯实平整、硬化,适合停放各种车辆,原则上使用面积不少于20亩;
2、卸载服务场所四周建有封闭式围墙,高度不小于2米,进行封闭式管理,必须24小时有专人值守。
3、卸载服务场所必须具备高清监控设备,覆盖无死角,能保证全天24小时监控。
4、卸载场所管理服务包含对执法程序处理的车辆的安全保管。卸载服务场所预留相应停车位,确保被扣车辆能及时入场停放。
5、货物堆放场地需配备遮阳棚并做好遮挡防护措施,防晒防雨。风雨卸载区域面积不低于200㎡,应具备风雨棚等硬件设备。
6、卸载服务场所有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称重设备(吨数150吨),配备操作人员;
7、卸载服务场所配有相应的施救辅助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设备。
8、卸载服务场所配有管理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不少于4人(门卫1人、卸载指挥1人、称重1人、检查及指挥1人)。在醒目处张贴组织结构图(载明场内工作人员照片、职务)。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1、投标人提供在长沙市开福区范围内自有或租赁的1块场地的《土地所有权》复印件或《土地租赁协议》复印件,面积不少于20亩。
2、投标人须确保扣留车辆的安全,对停放在场地的车辆要做好防火、防盗等保管工作。在醒目处张贴关于安全、消防、停车、称重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蓝底白字)。在中标人保管车辆期间,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保管车辆及保管车载物品损毁、灭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损失。
3、在卸载服务场所进出口张贴治超工作的相关法律条文(摘录)、图片、超限超载的图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63万元/年,两年服务期费用:126万元)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指点。
五、服务标准:
1、服务履行期间,中标人应与所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及社会保险,配备个人防护装备,统一着装、统一佩戴作业上岗证。
2、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所有工作拥有知情权及监督指导权,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但不干涉中标人的合法经营自主权。
3、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场地建设、车辆设施、人员要求、服务质量具有指导监督权,中标人的场地建设、车辆设施、人员要求必须有利于车辆停放、保管,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并按工作需求要求中标人适时增加场地、人员、设施设备。
4、采购人所有扣留的车辆放行权只能由采购人特定委托人行使,采购人放行车辆时必须开具《车辆放行条》。中标人对采购人开具的车辆放行条无否决权。对超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和无主车辆,由采购人根据法律法规的程序进行处理,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做好清理、移交、搬迁及台账整理等相关工作。超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和无主车辆的停放中标人无条件做好管理服务,确保安全有序。
5、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建立好车辆保管台账,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对采购人委托扣留的车辆均需开具《收车保管凭证》给采购人。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扣留车辆发放规定,不得私自放车、私自处理车辆,如私自放车及私自处理车辆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赔偿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以上服务要求逐条按相应要求落实,并根据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六、验收标准:
根据《2023年采购治超“三位一体”配套场所服务停车卸载场管理与服务考核细则》进行验收。验收程序: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支付方式:按季度考核支付(由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开福执法大队负责考核)
2、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交通运输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确定,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所需的服务要求,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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