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17616 |
开标时间:2017-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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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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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176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新区峡港路(峡漳线—和谐路)道路工程(监理)已由长乐市发展与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6〕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长乐新区峡港路(峡漳线—和谐路)道路工程(施工),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11139平方米,起于峡漳线,相交于规划营立路,终点接和谐路,起止桩号为K0+021.699-K0+444.080。道路全长约422.381米,宽24米,双向四车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本工程建安工程费按702.546万元。 2.3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并已落实到位 。 2.5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等:已具备施工条件。 2.6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乐市营前新区。 2.7 监理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之日止,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365个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 监理服务费:人民币180000元包干(监理服务费不随工期变化调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监理费报价按规定填写,否则,其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并以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 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1.6 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7 近六个月,未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1.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元)。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拾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7.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派专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送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场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 7.3逾期送达的和非专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4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长乐航城街道龙门村富登工艺品b区三楼; 电话:28687866;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560550、87560557转807 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邱媛媛、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账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008 7029 3180 0188 88 ;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HXZ17616监理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28813893。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机构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点:长乐市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电话:0591-28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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