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微控、数控设备硬件部分委外维修项目公开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昌南辆采﹝2024﹞033号)
一.采购条件
因第一次公开询价不满三家报价,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现就微控、数控设备硬件部分委外维修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维修期限 |
维修地点 |
备注 |
1 |
微控、数控设备硬件部分委外维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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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1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
南昌南车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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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质量保证能力:维修单位必需具备数控设备,plc硬件等相应的维修能力。
3.3.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情形。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4年9月2日12:00至2024年9月9日9:00。
4.3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将密封的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在公告结束前递交到项目联系人处,同时需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报名响应,否则为无效报价。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1)、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2 报价人填报报价单前必须进行现场调研,确认维修项目及现场安装情况,合理进行报价。未联系项目联系人进行现场调研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3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5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6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7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向塘镇向铁北大道15号
项目联系人:赵宗信
电话:0791-87052874、18942204210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招标办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