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沟槽土方开挖、回填及外运、雨污水钢筋混凝土检查井浇筑、钢板桩临时防护、拆除及恢复原有路面和围墙、增加临时交通信号灯及配套工程等。
(1)分部分项工程费:人民币(大写)桀拾捌万贰仟陆佰贰拾捌元 壹角整(? 782628. 10 元);
(2)单价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壹拾捌元卷角贰分 ? 2118.32 元);
(3)总价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伍拾伍元伍角玖分(? 1255.59 元);
(4)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栗 佰安拾壹元陆角捌分(?24731.68元);
(5)其他项目费: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捌仟零玖拾壹元零玖分(? 218091.09 元);
(6)销项税额:人民币(大写)玖万贰仟伍佰玖拾肆元贰角叁分(? 92594. 23 元);
最终合同价款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或发包人招标合 约部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并执行成交优惠率5.2%,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 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均统一执行成交优惠率。绿色施工 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优惠。
详见专用条款相关约定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