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用超重力吸收设备的油气回收工艺研发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56-2240f000088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青岛诺诚化学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高宇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于松岗138639904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6
公告正文
利用超重力吸收设备的油气回收工艺研发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0656-2240F000088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利用超重力吸收设备的油气回收工艺研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青岛诺诚化学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利用超重力吸收设备的油气回收工艺研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利用超重力吸收设备的油气回收工艺研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研发机构、
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3、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应财务审计合格,且无与骗取合同相关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
法行为,无重大法律纠纷,且在国家、地方政府、行业质量监督检查中无服务质量差及质量
事故等情况。
4、投标人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未提交的或提交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资信证明应由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属于央企集团公司的
投标人,可由其集团公司的内部财务公司出具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
信誉,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
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资质要求
5.1、拥有“超重力吸收装置或工艺”或“超重力脱除装置或工艺”相关发明专利;
5.2、部级及以上超重力研究中心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须提供有效证明);
5.3、承接过至少一项超重力方面国家级科研课题,且需提供相关证明,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数值模型、理论计算、现场实验调试及数据分析等,以及课题项目书签署和盖章页等。复印
件不清晰或不提供课题项目书和技术协议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6、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技术及设备没有、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
秘密或者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如因此产生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7、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5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不接受联合体、贸易商、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1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每套300 元整人民币(现金形式),
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招标中心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6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招标中心会议室
七、其他
青岛市招标中心受青岛诺诚化学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利用超重力吸收设备的
油气回收工艺研发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0656-2240F0000881
二,项目名称:利用超重力吸收设备的油气回收工艺研发项目
三,项目内容:
(1)对超重力设备用于油气吸收工艺进行数值模拟、理论计算等可行性研究;
(2)根据吸收剂特性,吸收效率,吸收剂用量和相关技术要求综合考虑,选型一台超重力
吸收设备进行试验研究,包括现场实验调试、数据分析和防爆设计等;
(3)提交技术报告(包括实验数据及分析、理论研究或数值模拟)、设备选型指导手册、超
重力吸收设备使用手册(包括设备外型图纸等)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研
发机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3、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应财务审计合格,且无与骗取合同相关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
法行为,无重大法律纠纷,且在国家、地方政府、行业质量监督检查中无服务质量差及质量
事故等情况。
4、投标人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未提交的或提交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资信证明应由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属于央企集团公司的
投标人,可由其集团公司的内部财务公司出具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
信誉,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
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资质要求
5.1、拥有“超重力吸收装置或工艺”或“超重力脱除装置或工艺”相关发明专利;
5.2、部级及以上超重力研究中心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须提供有效证明);
5.3、承接过至少一项超重力方面国家级科研课题,且需提供相关证明,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数值模型、理论计算、现场实验调试及数据分析等,以及课题项目书签署和盖章页等。复印
件不清晰或不提供课题项目书和技术协议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6、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技术及设备没有、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
秘密或者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如因此产生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7、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5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不接受联合体、贸易商、代理商投标。
五.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2023年1月6日起至2023年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
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层招标五部;
3、方式:潜在投标入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
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每套300 元整人民币(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月16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2、地点:青岛市招标中心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
2.地点:青岛市招标中心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青岛诺诚化学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宇
联系方式: 0532-83785580
2、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层
电子信箱:qdzhaobiaowubu@163.com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人:于松岗、耿一宁
电话:0532-80792180、13863990492(于)
开户行:中国银行台柳路支行
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银行账号:23384153694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诺诚化学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高宇
电 话:0532-837855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17层
联系人: 于松岗、耿一宁
电 话: 0532-80792180
电子邮件: yusonggang55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贡人) K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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