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320585002112GB00669号地块文化交流中心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新建320585002112GB00669号地块文化交流中心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太仓市 招标类型:检测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高新区
2.工程规模: 投资额约16000万元 ,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
3.招标项目名称:新建320585002112GB00669号地块文化交流中心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检测
4.检测服务期:具体按甲方要求。
三、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下列内容:新建320585002112GB00669号地块文化交流中心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的见证取样类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等检测, 具体检测类别、项目名称根据项目需要以招标人委托单(或任务单)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获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核定项目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5.投标人必须获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6.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
7.注册地不在太仓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到太仓市开展检测业务,应符合苏建质〔2006〕36号文规定, 至当地住建局办理登记手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有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被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暂停检测工作的。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02日16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太仓市郑和中路339号联合大厦20楼)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现金,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08日16时00分前,16时00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太仓市郑和中路339号联合大厦20楼)。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七、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委托检测收费标准:①桩基检测:静载:3元/KN;低应变:15元/根;②其它工程检测费(含外送试验费)按《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苏监协通(2015)06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以上收费标准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劳务、材料、设备、机械进退场、管理、维护、利润、税金、风险费、保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含踏勘现场并自费一切费用。投标人如响应本次招标要求,须按以上收费标准进行投标报价。
2.结算和付款方式:所有检测项目按实结算,每年年底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80%结算,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付款前乙方提供实际检测工程量清单、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4.项目中出现的复检费用由施工单位与检测单位自行结算,不得出现在上报监理、跟踪审计、建设单位的清单内,但要另外单列出复检的清单明细交监理、跟踪审计及建设单位;检测汇总表的提供:因检测费为年度结算,故检测汇总表不得以未结清检测费为由而不提供。
九、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太仓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美倩 电话:0512-53660757
地址:太仓市城厢镇上海西路3号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曹冰 电话:13063849156
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39号联合大厦20楼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10-27 至 2021-11-02
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