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光明区公共申报智能辅助系统升级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采购2023年光明区公共申报智能辅助系统升级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光财〔2023〕8号)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2023年光明区公共申报智能辅助系统升级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优化视频协办服务(在广东政务服务网PC端、移动端识别高端人才及重点企业用户、视频会话接入提醒)。
(二)样表下载服务(在广东政务服务网PC端、移动端提供边聊边办的表单指导、样表下载服务)。
(三)视频共享屏幕服务(在广东政务服务网PC端、移动端新增用户屏幕共享,同屏用户申办过程数据服务功能)。
(四)上门服务预约功能(在广东政务服务网PC端、移动端新增上门预约功能,包含申请端的上门预约服务,管理端的预约项目放号管理、预约业务管理、上门服务管理、爽约管理、系统后台配置管理等)。
(五)“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在广东政务服务网PC端、移动端新增办不成事窗口模块,对接跳转到民意速办系统)。
(六)事项多语种改造(改造2项政务服务事项多语种显示及翻译功能,由专业翻译团队负责翻译,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工作,必须由具备出版许可的机构全部审核完毕后方能发布)。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3.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资料提供
1.报价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报价方需提供报价方案,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含报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每项单价、合计金额等。
3.报价方需提供满足项目服务要求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等材料。
4.有效的供应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
5.报价方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案例;
6.报价方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及团队所有人员近一月社保证明、资质证明、学历等证明材料;
7.报价方需提供企业背景资质、企业诚信材料、承诺函等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三套并加盖报价方公章。
四、投标方式
材料须密封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450办公室;
接收联系人:陈女士/朱先生:0755-88210045
注:接收联系人仅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如需咨询其他投标(评分细则等材料)事宜,请联系李生0755-88212791。
截止日期:2023年 11 月 9日下午 18 时(北京时间)
项目预算金额:
所有费用控制在 338500(叁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以内。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1、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内开发部署完毕,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项目质保服务期限为3年,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2、若因中标方原因,工作成果达不到验收标准及约定要求的,中标方应按采购方的要求进行补救或返工,并承担重新验收和返工的费用。
3、中标方需安排人员驻场提供服务。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李生
联系电话:0755-88212791

2023年光明区公共申报智能辅助系统升级项目需求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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