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都县梅江镇人民政府宁都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梅江段-水东村乡村旅游排水排污、乡村道路硬化、民宿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42.7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hc2023-nd-y009
预算金额42.71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1397979026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女士135767772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3
公告正文

宁都县梅江镇人民政府宁都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梅江段-水东村乡村旅游排水排污、乡村道路硬化、民宿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01月12日 22: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都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梅江段-水东村乡村旅游排水排污、乡村道路硬化、民宿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宁都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宁都县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2日 22:4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崇文路1-11号二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01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2.71020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79790261
采购单位宁都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135767772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13979790261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135767772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宁都县崇文路1-11号二楼

项目概况

宁都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梅江段-水东村乡村旅游排水排污、乡村道路硬化、民宿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崇文路1-11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HC2023-ND-Y009

项目名称:宁都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梅江段-水东村乡村旅游排水排污、乡村道路硬化、民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71020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71020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梅江段-水东村乡村旅游排水排污、乡村道路硬化、民宿改造工程(项目编号:(GXHC2023-ND-Y009)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

宁都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梅江段-邓角脑岸湖王泥排乡村旅游民宿改造工程(老村底)、迳口、下廖村民房风貌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HC2023-ND-Y009

项目名称:宁都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梅江段-邓角脑岸湖王泥排乡村旅游民宿改造工程(老村底)、迳口、下廖村民房风貌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7102.08元

最高限价:427102.08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宁都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梅江段-水东村乡村旅游排水排污、乡村道路硬化、民宿改造工程

(国内工程)

1

宁都县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梅江段-水东村乡村旅游排水排污、乡村道路硬化、民宿改造工程,位于宁都县梅江镇水东村,具体内容为:外立面改造面积887㎡、新建500m砖砌排水沟、铺设DN500混凝土涵管510m及新建18座沉沙井等,具体详见业主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内容主要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427102.08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的价格给予优惠;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出具邀请函。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3年 1月13日至2023年1月16日

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县崇文路1-11号二楼)

方式:凭邀请函到代理公司领取

售价: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1月17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采购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崇文路1-11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崇文路1-11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备注:本项目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本公告不属于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仅限于采购信息公开。

八、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宁都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都县

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13979790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崇文路1-11号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廖女士13576777228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合同6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出具邀请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3日 至 2023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崇文路1-11号二楼)

方式: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崇文路1-11号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崇文路1-11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13576777228        

联系方式:黄先生13979790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3576777228            

联系方式:宁都县崇文路1-11号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1397979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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