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拟批准公示】江苏希迪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0吨抗肿瘤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金额
17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年产10吨抗肿瘤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生命健康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江苏希迪制药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弘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赵洁丽(2014035320350000003508320410)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江风路3号,现有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启行审环[2023]170号),其中已投产产品均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申领(证书编号:913206817635934069001P)。拟投资1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70万元),新征建设用地23333.45m2,主体工程新建2幢甲类GMP生产车间、1座工程中心,贮运工程新建1幢甲类仓库、1座丁类仓库及1座罐区,公辅工程、环保工程部分依托并优化新建。
二、项目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过程中,公司须逐项落实《报告书》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推行清洁生产新技术。产品、工艺及装备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及清洁生产水平等指标须达到国内同类行业先进水平。
2.严格按照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建立独立雨污水分类收集系统,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3.优化废气治理方案,确保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匹配新增大气污染源强,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采用连续化、自动化、密闭性生产工艺及设备,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工艺废气及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高浓度二氯甲烷废气配建“超重力+dop吸附”预处理设施,高浓度有机废气配建“密闭负压收集系统+二级冷凝+碱液喷淋”预处理设施,罐区废气配建“收集系统+碱液喷淋”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废气、低浓度废气、废水处理站收集废气及危废仓库废气一并依托现有“二级冷凝+二级溶剂吸收+水吸收+活性炭吸附”+5#排气筒”处理设施系统。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及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并依法办理变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生命健康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江苏希迪制药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弘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赵洁丽(2014035320350000003508320410)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江风路3号,现有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启行审环[2023]170号),其中已投产产品均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申领(证书编号:913206817635934069001P)。拟投资1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70万元),新征建设用地23333.45m2,主体工程新建2幢甲类GMP生产车间、1座工程中心,贮运工程新建1幢甲类仓库、1座丁类仓库及1座罐区,公辅工程、环保工程部分依托并优化新建。
二、项目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过程中,公司须逐项落实《报告书》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推行清洁生产新技术。产品、工艺及装备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及清洁生产水平等指标须达到国内同类行业先进水平。
2.严格按照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建立独立雨污水分类收集系统,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3.优化废气治理方案,确保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匹配新增大气污染源强,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采用连续化、自动化、密闭性生产工艺及设备,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工艺废气及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高浓度二氯甲烷废气配建“超重力+dop吸附”预处理设施,高浓度有机废气配建“密闭负压收集系统+二级冷凝+碱液喷淋”预处理设施,罐区废气配建“收集系统+碱液喷淋”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废气、低浓度废气、废水处理站收集废气及危废仓库废气一并依托现有“二级冷凝+二级溶剂吸收+水吸收+活性炭吸附”+5#排气筒”处理设施系统。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及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并依法办理变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地址:启东市数据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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