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3-0469]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0469
预算金额210.31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工020-6119511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20-6119511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 项目编号 | JG2023-0469 |
招标单位 | 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服务企业-检测机构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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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3-02-08 0:00:00 | 2023-03-01 15:00:00 | |
投标登记 | 2023-02-08 0:00:00 | 2023-03-01 15: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3-02-08 0:00:00 | 2023-03-01 15: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3-02-08 0:00:00 | 2023-03-01 15: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3-02-08 0:00:00 | 2023-02-12 17: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3-03-01 14:30:00 | 2023-03-01 15:00:00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3-03-01 15:00:00 | 2023-03-01 16:00:00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3-03-01 15:00:00 | 2023-03-01 15: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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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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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046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8日 0时0分~2023年3月1日 15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10.31
-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如投标人 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5 投标人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8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http//zfcj.gz.gov.cn/zjyw/xyjs/content/mpost_8041415.html); 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10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3.11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xygs/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日 15时0分 - 2023年3月1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8日 0时0分 - 2023年3月1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1日 14时30分 - 2023年3月1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林工
- 代理联系人:陈工
- 联系方式:020-61195117
- 代理联系方式:020-8364282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 监督电话:020-61195117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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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合同(挂网).doc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合同(挂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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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盖章合并).pdf招标公告(盖章合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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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文件(挂网).doc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文件(挂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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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挂网).doc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挂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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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盖章合并).pdf招标文件(盖章合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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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02302070007-20230207141702.GZZB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
第三方检测合同
工程名称: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
委托单位: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定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单位全称(甲方):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全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质量检测及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立项批文编号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XXXX
项目名称: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保金路36号
工程规模:XXXX。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建设工期或周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其他:/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工程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综合单价参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价〔2015〕8号)》,并执行合同下浮率。
工作内容:第三方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及业主根据需要要求检测的项目。具体检测项目以最终业主出具的项目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第三方检测服务还包括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项目服务。
服务方式: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检测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工程质量检测标准、规范及甲方的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检测工作要求:
乙方的检测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检测规范、强制性标准。
乙方除按要求完成本次范围内的检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
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
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甲方确认需增加合同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乙方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甲方批准后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检测设备要求:
用于完成本项目检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自行运输,存管。仪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同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本项目应遵守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对本工程的相关批示及指导意见执行。
3、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期限自中标单位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时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检测费用及计算方式
检测费用(含税):合同暂定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不含税¥元,税款¥元,税率%,合同下浮率%,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价。
计算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执行合同下浮率),具体约定详见合同专用条款5.2款。
具体计算方式内容及检测费用清单详见专用条款、附件。
合同文件的构成
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3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词语定义
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其中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委托单位:(盖章)检测单位:(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词语定义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质量检测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1.1.3“甲方”是指委托单位,即本合同中委托质量检测与其他服务的一方。
1.1.4“乙方”是指检测单位,即本合同中提供工程质量检测与其他服务的一方。
1.1.5“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乙方的工作。
1.1.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检测工作的负责人。
1.1.7“检测费用”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金额。
1.1.8“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0“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1.2语言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适用于招标工程)或质量检测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专用条款及附件;
通用条款;
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的文件、答疑纪要及总说明等);
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文件。
甲方的权利、义务
2.1现场监督
甲方有权亲自或派人在工程作业现场实施旁站监督。
★2.2提供资料和工作条件
2.2.1甲方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范围内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
2.2.2甲方应提供监督抽检通知书或见证记录等相关资料,并指派专人填写送检委托单,确保样品的真实性;若样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2.3甲方应在检测前向乙方提供检测规范要求的有关工程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负责。必要时提供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批复的检测方案。对检测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2.2.4甲方应为乙方完成质量检测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及时为乙方提供并解决检测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扰民及影响检测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作业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等),并承担其费用。
2.2.5甲方负责确定检测项目、受检工程部位及数量,按检测方案做好进场检测的现场准备工作。
2.2.6甲方应及时将检测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要求书面通知乙方,以保证乙方正常开展检测工作。
★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
2.3.1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乙方按要求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签字确认。
2.3.2若检测内容或工作量等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原要求进行检测,甲方应认可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前所产生的工作量。上述变化导致本项目检测费用减少的,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检测费用。
2.3.3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验收检测成果报告,审核结算,支付乙方应得款项。
2.4其它
2.4.1甲方应负责与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4.2在检测工作范围内,因甲方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检测设备损坏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4.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检测技术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或向与该项目无关的人员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乙方的权利、义务
3.1人员配备
3.1.1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并跟进检测事宜。
3.1.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检测工作正常进行。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检测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3.2资质条件
乙方须具有政府有关部门的资质,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以备查。
★3.3工作要求
3.3.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接到检测通知后,及时将检测需做的准备工作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准备。
3.3.2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检测资格的技术人员、经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按约定的时间进场,并按合同要求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按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测。
3.3.3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初步结果异常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并根据结果异常的程度同时向建设工程监督部门报告。
★3.4检测成果
乙方应当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组成,在单项检测完成后,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出具书面检测成果,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甲方,并对其检测结果和结论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任。
3.5工期顺延
在以下情况下,乙方进场日期可顺延:
1.因雷雨、台风、道路阻隔等情况;
2.经由甲方确认的其它外部因素影响或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等。
3.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或由于甲方无法提供必要检测工作面以及非乙方原因而使得本工程的检测无法继续进行的,工期可以顺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不得向对方索赔。
3.6其它
3.6.1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
3.6.2在检测工作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检测设备损坏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6.3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履约保函的具体内容。应委托人的需求,检测人在合同签订期间向委托人提交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如果检测人日后未能在检测期内按合同约定完成其所检测的工作内容,则委托方可根据责任情况与检测人协商确认违约金,可从履约保函中扣除。
3.6.4乙方应服从甲方或项目各施工单位的有关现场安全管理。
★4.违约责任
4.1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进行工作的,甲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乙方检测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停发检测报告至费用缴清。
4.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支付检测费用,应按照拖欠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支付检测费用时间以乙方收到甲方付款的时间为准。
4.4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乙方紧急进场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转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4.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成果报告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负责无偿给予修正、补充和完善。
4.6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7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
4.8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检测,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9安全方面的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的检测工作不及时或测量、检测资料不准确而导致事故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4.10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
乙方擅自分包或者转包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
4.11乙方投入的人员与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或报价)文件、检测实施方案的承诺不符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乙方需支付违约金。
4.12乙方人员对不合格工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或结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
支付
5.1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检测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
★5.2检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
5.2.1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可采用单价包干或总价包干,具体计算方式及结算金额在专用条款中明确。
5.2.2计算方式为单价包干性质的,具体内容包括人工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利润、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税金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结算时均不再调整。
5.2.3计算方式为总价包干性质的,具体内容包括人工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利润、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税金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结算时均不再调整。
5.3支付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4支付申请资料
乙方向甲方申请进度款或结算款时,应提供符合甲方请款要求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检测费用请款书;
2.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经甲方授权的现场监理代表签字确认的现场工程签证表;
3.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经甲方授权的现场监理代表签字的检测工作量汇总表(含报告编号,不提供检测报告);
4.双方约定的其它资料,可在专用条款中明确。
★5.5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通用条款第7条约定办理。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合同变更
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并签署书面补充/变更协议。
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履行合同新增工程量时,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增加的工程量甲方应予以确认。新增检测费用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发生变化而引起质量检测的服务范围及工程量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调整方法。
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乙方的工作量增减时,检测费用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2合同解除
6.2.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提供的质量检测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甲方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用,经乙方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
6.2.3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检测费用。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自行约定。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6.2.4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
6.3合同终止条件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
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甲方与乙方结清并支付检测费用。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7.2仲裁或诉讼
协商不成时,双方有权向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它
8.1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8.2通知与送达
8.2.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2.2甲方和乙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8.2.3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逾期未答复或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签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
8.3知识产权
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的归属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另行约定。
专用条款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甲方的权利、义务
2.1现场监督
甲方选派姓名:、联系电话: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履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布置检测任务、指挥联络、现场监督、确认检测工作量、跟进送检等工作。
★2.2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
2.2.6甲方应至少提前/天将检测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要求通知乙方,特殊情况不得少于/天。
★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
2.3.3甲方应自领取检测报告之日起/天内对检测报告进行验收,若有异议的,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由双方共同认可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不相同,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
乙方的权利、义务
3.1人员配备
3.1.1乙方选派姓名:联系电话:为本项目负责人。
★3.4检测成果
1.按照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检测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等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18);
(3)《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09;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51-2007;
(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9)《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
(10)《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
(11)《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
(12)《风机盘管机组》GB/T19232;
(13)《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2680;
(14)《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
(15)《中空玻璃》GB/T11944;
(16)《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GB/T10294;
(17)《绝热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标定和防护热箱法》GB/T13475;
(18)《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8484;
(19)《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
(20)《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GB/T8626;
(21)《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T5646;
(22)《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
(23)《泡沫塑料和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GB/T6343;
(24)《硬质泡沫塑料吸水率的测定》GB/T8810;
(25)《硬质泡沫塑料压缩性能的测定》GB/T8813;
(26)《无机硬质绝热制品试验方法》GB/T5486;
(27)《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GB/T5480;
(28)广东省标准《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DB440100/T105-2006
(29)广东省标准《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44/T581-2009
(30)广东省标准《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1999
(31)其它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及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其会审、变更记录。
2.在单项检测完成后,乙方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出具书面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分为初步报告和最终报告)。初步报告应在每次检测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一式三份。最终报告应在每次检测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一式十份。最终报告需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和计量认证章(CMA章);检测报告签认人员的检测资格证书必须在乙方处注册。
3.6.3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按下列方式(1)进行办理:
委托人不需要检测人出具履约保函;
委托人需要检测人出具履约保函的,检测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天内向委托人提交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不高于10%),即人民币元的履约保函原件。保函期限以壹年为期限根据工期每年到期后再续开下一年度的保函,可连续出具。
在检测人发出检测报告并经委托人确认后,应予以办理退回履约保函。
3.7乙方除按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检测工作外,还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编制检测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测点与部件埋设、试验及相关需要的配套工作、编制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4.违约责任
4.1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延误相应工期顺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以外乙方因返工实际发生的合理返工费,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4.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进行工作的,在乙方书面递交阶段性检测进展报告、交接已获取的甲方项目相关全部资料及乙方已进行工作的相关工作凭证后,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乙方实际发生的检测费用。
4.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成果报告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负责无偿给予修正、补充和完善;乙方在期限内修正、补充和完善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已支付的费用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暂定总额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4乙方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在现场检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报告初稿,并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检测结果保密。如乙方未能如期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检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检测费用暂定总额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由乙方给予充分赔偿。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已支付的费用,按照合同暂定总额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将本项目另行委托其它检测机构;甲方有其它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本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5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约定延期进场的,每迟延进场1天,必须向甲方支付检测费用暂定总额1%的违约金;迟延进场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已支付的费用,按照合同暂定总额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将本项目另行委托其它检测机构;甲方有其它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4.6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工程检测无法继续或按期进行的,工期不予顺延,每延期一日应按本合同暂定总额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充分补足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4.7安全方面的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的检测工作不及时或测量资料不准确或分析、报告不及时而导致事故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额金额10%的违约金。
4.8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
乙方擅自分包或者转包项目的(经甲方批准的分包项目除外),甲方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暂定总额金额5%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
4.9乙方投入的人员与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或报价)文件、检测实施方案的承诺不符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甲方有权扣减1%的检测费用作为违约金。
4.10发现乙方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工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或结论,乙方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暂定总额金额2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
4.1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检测结果保密,乙方违反检测合同或因职员失职、渎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所承担的责任向甲方赔偿。乙方进场检测,须遵守甲方项目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监理及项目经理的管理,如因不服从管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支付
★5.2检测费用计算方式、金额
5.2.1本合同检测费用暂定总额为元,采用按实际完成检测工程量计量(执行合同下浮率),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检测清单中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试验检测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费、机械进退场费、水电费、车辆通行费、管理费、规费(按广州市建设项目收费标准)、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是为完成本项目检测的全部利润等所有服务费用。该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以及工程量变化及征地拆迁的影响而做任何调整。结算时按实际工作量计算。如遇审计部门审计,本项目最终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5.2.2乙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按各自负责的检测服务范围,依据工程进度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并附证明材料,各自将资料递交甲方申请支付检测费用。甲方收到递交的资料及联合体各单位提供与计量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通过后,按照合同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收款账号,向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5.3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约定本项目的检测费用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支付:
1.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进场10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暂定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
2.根据乙方每季度完成检测工作的情况,自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检测成果报告且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可按当季完成的实际检测工程量的80%(即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单价乘以80%)向甲方申请分项检测服务进度款。
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全部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完成,乙方向甲方报送符合要求的检测成果报告及完整的合同结算资料,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工程结算价的100%。
4.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时,需先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本合同约定的请款资料。乙方因收取费用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合同变更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检测清单中漏列而由甲方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甲方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检测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已有单价;
如出现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检测清单中没有的综合单价,优先按《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缺项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并执行合同下浮率计算。如相关收费标准没有的项目,其计价方式则参考市场价格收费,最终以甲方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
合同执行期间或合同执行完毕,如遇审计部门调查审计,合同双方应积极配合,接受审计部门调查审计决定,并按审计处理意见执行。
6.2合同终止
如乙方及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经委托人核实,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
如乙方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的,经委托人核实,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
争议解决
7.2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
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它
8.1保密
乙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乙方(含乙方履行本合同安排与甲方对接的工作人员、雇员等人员)承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获悉的一切关于甲方的信息及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需要公开的除外。乙方该保密期限具有永久性,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终止。
8.2通知与送达
8.2.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7天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2.2甲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
8.2.3乙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
8.3知识产权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全部属于甲方所有。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全部属于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履行本合同项下合同义务产生或获取的知识产权用于非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按照乙方由此获得的利益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乙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乙方需要提前取得甲方许可。
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
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2月
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2211-440112-04-01-7009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保金路36号。
2.1.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项目总投资19409.25万元,总建筑面积50002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共11层
40629.94平方米,副楼建筑5层9372.06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加固工程、装饰工
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空调通风、弱电工程、外立面工程及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等内容。
2.2招标内容: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1、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内容为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常规
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消防设
施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检测项目以最终业主出具的项目清单、设
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2、本标段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
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
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3)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投标人已
在合同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
确认需增加《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检测清单》中没有的检测项
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
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若有投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则必须报招标人批准
后,投标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
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2.2.3服务期:服务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且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
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最高限价:210.31万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保金
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检测清单》。《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
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检测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并作为项目结算的依据,结算时按《保金
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检测清单》的单价乘以实际工作量(经甲方、
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2.2.5若本项目因国土、规划、建筑主管部门等原因,调整建设规模或终止实施,中标人
只能就已经完成且通过业主确认的工作量申请补偿,其他内容均不得索赔,中标人不得有异
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
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认证范围须覆盖: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如投标人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
在有效期内;
2
3.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
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5投标人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
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
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
称。
3.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
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8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原企业
诚信档案信息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
库)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
http//zfcj.gz.gov.cn/zjyw/xyjs/content/mpost_8041415.html):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
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
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
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
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
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
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
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
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
3
站的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
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3.11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
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gz.gov.cn/xygs/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
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
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01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02月0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01
日15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01日15时00
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
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3年03月01日14时30分至2023年03月
01日15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1开标室。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
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
标文件光盘。
4
5.5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1日15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第1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z.gov.cn/)
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3205房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6119511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3642820-879/13925150886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3205房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61195117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2月08日
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
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2月
重要提示
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1.总则12
2.招标文件15
3.投标文件17
4.投标20
5.开标21
6.评标22
7.合同授予23
8.纪律和监督2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
评标办法前附表31
1.评标方法33
2.评审标准33
2.1初步评审标准33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3
3.评标程序33
3.1初步评审33
3.2详细评审34
3.3投标文件的澄清34
3.4评标结果34
附表一:形式评审表35
附表二:资格评审表36
附表三:响应性评审表37
附表四:综合评分表38
附表五:算术复核表40
附表六:报价得分计算表4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4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3205房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61195117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联系人:陈工电话:020-83642820-879/13925150886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建设周期: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 |
1.1.8 | 工程投资概况 | 项目总投资 19409.25万元,其中:建安费14892.71166万元。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þ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正文。 |
1.5 |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人支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费。 |
1.9.1 | 踏勘现场 | þ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þ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招标文件澄清) |
1.11.1 | 分包 | 对于非主要检测工作,若中标人资质范围不能涵盖所需的检测内容时,中标人须取得招标人同意,自行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合作完成该部分检测工作,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但分包项目的检测质量和检测工期及成果由中标人负责。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þ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1、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þ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网上答疑。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 | 投标报价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
3.2.3 | 报价方式 | 采用固定下浮率报价方式报价。并依据所报下浮率列明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þ有,投标报价总价最高投标限价¥210.31万元。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投标报价总价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综合单价超过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一、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一律视为废标。二、投标报价及费用计算方式:1、本项目招标人提供检测综合单价限价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提供检测清单。各投标人投标时不需进行综合单价报价,仅需填报投标总报价及投标下浮率。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注:投标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2、中标后,开展检测工作前,由中标人按照经招标人审核同意的检测实施方案及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并执行投标下浮率后编制本工程检测预算书,经招标人审核后的预算价作为本工程检测进度款及结算依据。本工程结算以招标人审定的检测预算书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经招标人确定的实际发生量计算。3、检测预算书综合单价计价原则如下:(1)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出的《单价限价表》中已开列的检测项目按《单价限价表》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中含子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实际实施的子项目单价计算)】,并执行投标下浮率。(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出的《第三方检测综合单价限价表》中没有开列但实际需实施的检测项目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的下浮20%,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最终检测综合单价和结算总价以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如相关收费标准均没有的项目,其计价方式则参考市场价格收费,并执行投标下浮率,以招标方审定为准。最终审定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准。4、检测预算书的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为完成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的所有材料设备检测项目所发生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含各种车辆、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费、临时设施费、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就餐费、住宿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费、相关协调费及其他实物和技术工作收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请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报价。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如超出检测规范或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最终检测综合单价和结算总价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四、成本警戒价为147.217万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含单个子项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þ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信用证、保函、保险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方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及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保函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原件提交至开标室的时间为准,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þ无□有,具体要求: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þ不允许□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盖章、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等,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但由主办方盖章、签字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对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封装要求。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 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þ否□是,退还时间: |
4.3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布确认回执通知。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5.2 | 开标程序 |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导入电子招标文件;(5)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开标系统自动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解密、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逾期未完成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如因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解密失败,则待交易系统恢复正常后,由招标人另择时间进行开标和评标;(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使用制作该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完成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若因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不成功,则待交易系统恢复正常后,由招标人另择时间进行开标和评标;(7)将所有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入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并公开开标,按照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开标系统自动确定的电子投标文件顺序进行开标、唱标;若因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原因导致无法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则待交易系统恢复正常后,由招标人另择时间进行开标和评标;(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10)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且未提交光盘备用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 3 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þ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中标价款(人民币)10%的履约银行保函。保函为必须是营业地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þ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þ是,具体要求: 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光盘。(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2)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可选择不提交光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其他费用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天内一次性付清。 |
10.2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3205房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61195117 |
10.3 | 招标监督机构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监管电话:020-61195117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3205房 |
10.4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单标段项目)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
10.5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10.6 | 送达 |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10.7 | 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10.8 | 其他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图纸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交易业务”中“建设工程”栏目点击“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查询)。3、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交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加盖公章)给招标单位。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工程投资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人支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费。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检测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附录(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二);
(3)投标保证金;
(4)检测清单报价表;
(5)资格审查资料(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五);
(6)投标人声明(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六);
(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8)投标单位类似检测项目业绩(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八);
(9)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机构人员一览表(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九);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十);
(11)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十一)
(12)检测方案: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资料,编制有针对性的检测技术方案;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及“报价书”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总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5.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能力范围应涵盖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5.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5.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
3.5.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5.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
3.5.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为主办方;
3.5.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检测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机器码是否相同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210.31万元 | 投标下浮率: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格式为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推荐得分最高的第一名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两家或以上的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也相等,则检测方案部分得分高的优先;若检测方案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主要人员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良记录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市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60分技术方案部分:20分投标报价:10分诚信评价得分:10分投标人检测企业诚信评价得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权重,权重为10%。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投标截止当天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企业诚信评价专栏上公布的检测机构60日诚信分得分为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下:(1)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以平均值为基准价;(2)当通过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小于或等于5家,取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 | 详见附表四:综合评分表 |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20) | 详见附表四:综合评分表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详见附表四:综合评分表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 | 详见附表四:综合评分表 |
备注:
1、类似检测业绩:指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节能检测)的一项或多项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需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检测报告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文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提供的检测合同的金额为准。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其在本单位近1个月(即2023年1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职称证以及上岗证等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相关检测项目的上岗证是指涉及招标范围内的检测项目的上岗证。
3、投标单位的评分确定方式:将评标委员会中所有评委的评分取算术平均,所得的值,即为投标单位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需提交仪器检定证书和仪器设备购置发票作为证明材料。
5、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评分依据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提供的资料为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检测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检测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检测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检测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检测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总得分=A+B+C+(D×10%)。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附表一:形式评审表
形式评审表
项目名称:
编号 | 投标人名称评审项目 | |||||
1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2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3 |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4 | 投标人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5 | 投标人机器码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不相同;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2、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二:资格评审表
资格评审表
项目名称:
编号 | 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 | ||||||
1 |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 ||||||
2 |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
3 |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
4 | 投标人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 ||||||
5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
6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7 |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http//zfcj.gz.gov.cn/zjyw/xyjs/content/mpost_8041415.html); | ||||||
8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9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
10 | 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xygs/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2、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三:响应性评审表
响应性评审表
项目名称:
编号 | 投标人名称评审项目 | |||||
1 |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 | |||||
2 |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 | |||||
3 | 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4 |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5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6 |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 |||||
7 | 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2、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
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响应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四:综合评分表
综合评分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 | 投标人业绩(10分) | 从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检测业绩,每项得2.5分,本项最多得10分。(需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检测报告关键页扫描件,合同须反映合同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 | 投标人信誉及综合实力(20分) | 投标人同时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和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在有效期的,得6分;具备其中一个证书的,得3分;没有证书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 | 投标人信誉及综合实力(20分) | 投标人获得国家级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的得8分,获得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AA或以上证书的得4分,获得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A证书的得2分。本项按最高等级计算一次,不重复累加计算分值,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其余情况不得分。注:国家级企业信用证书以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为准,省级企业信用证书以省级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证书为准。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 | 投标人信誉及综合实力(20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每具有1项认证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15分) | 项目负责人: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且具有工程类正(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7分;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2、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或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其中一项的,得4分;两项证书兼具得8分;没有则不得分。注:须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及近1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缴纳社保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提供不得分。(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 | 项目管理班子的能力(10分) | 主要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1、具检测员证且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0.5分;本项最多5分;2、具检测员证且有中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0.5分;本项最多5分;3、其他不得分。注:须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及近1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缴纳社保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提供不得分。(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拟派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5分) | 优:设备齐全、先进、现代化,满足检测和工期需要,年检合格,并且全部设备属于自有,得5分;良:设备齐全,满足检测和工期需要,设备年检合格,80%(含80%)以上设备属于自有,得3分;中:设备齐全,设备年检合格,基本满足检测和工期要求,60%(含60%)~80%(不含80%)设备属于自有,得1分;差:设备不能满足检测和工期需要,60%(不含60%)以下设备属于自有,不得分。注:需提交仪器检定证书和仪器设备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20分) | 检测方案(20分) | 优:检测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项目,有合理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确保措施,得20分;良:检测方案较详细、较具体,内容较齐全,有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确保措施,得15分;中:检测方案基本内容满足要求,方法符合规范要求,有能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的确保措施,得10分;差:技术方案基本内容阐述缺项,方法基本不能满足检测要求,不得分。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将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家数大于5家,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以平均值为基准价;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家数小于或等于5家,取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投标单位报价等于基准价的为满分10分,每比基准价高1%则扣1分,每比基准价低1%则扣0.5分。最多扣10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 | 投标人诚信得分=在广州市检测单位诚信评价中60日诚信分得分×10%。注:(1)在广州市检测单位诚信评价系统中直接查询。(2)查询地址:http://jcjg.gzcqs.com/Jcjg_Gz_Cx/PublicCX_EnterpriseRank.aspx。若评标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的网址为准。得分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企业诚信综合检测机构60日诚信得分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得分为准。 |
注:
1、类似检测业绩:指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的一项或多项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需同时提供技术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检测报告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文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提供的检测合同的金额为准。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其在本单位近1个月(即2023年1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职称证以及上岗证等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相关检测项目的上岗证是指涉及招标范围内的检测项目的上岗证。
3、投标单位的评分确定方式:将评标委员会中所有评委的评分取算术平均,所得的值,即为投标单位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需提交仪器检定证书和仪器设备购置发票作为证明材料。
5、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评分依据以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提供的资料为准。
附表五:算术复核表
算术复核表
项目名称: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投标报价A | 算术复核后投标报价B | 误差率r=︱A-B︳/ A *100%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六:报价得分计算表
报价得分计算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万元) | ||||||||||||
评标参考价 | ||||||||||||
偏差(%) | ||||||||||||
减分 | ||||||||||||
得分 |
注: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家数大于5家,去掉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以平均值为基准价;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家数小于或等于5家,取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投标单位报价等于基准价的为满分10分,每比基准价高1%则扣1分,每比基准价低1%则扣0.5分。最多扣10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评委签名:日期: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检测工作要求
1、中标人的检测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检测规范、强制性标准。
2、中标人除按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检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3)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4)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
(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检测清单表》中没有的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中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二、检测设备要求
用于完成本项目检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中标人自行运输,存管。仪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同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本项目应遵守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对本工程的相关批示及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价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投标人声明;
七、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八、投标单位类似检测项目业绩;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机构人员一览表(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九);
十、主要人员简历表(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十);
十一、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十一)
十二、检测方案;
十三、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经考察现场并研究贵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我单位愿以:总报价¥元(大写:),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名称)的全部工作内容。
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如我方中标,我们将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若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技术服务合同。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在接到委托人开工指令后,个工作日内结合项目特点编制检测方案,并承诺所编制的检测方案能通过监理单位、招标人、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的审核。按承诺工期完成并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为上述工作提供不少于本投标书技术组织方案中所注明的投入本工程的设备、仪器、软件以及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并按要求驻场服务。
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本投标书对我单位始终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书中标。
我单位若在投标有效期内违反上述责任中的任一条,招标人有权在本次招标结束后通知交易中心不退还我们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并承担由此所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一切费用。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满足“委托人要求”中的所有内容。
我方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贵单位可能接受其他任何单位中标,同时也理解贵单位不负担我单位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 目 | 内 容 |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职称: | |
项目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 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 | (1-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年月日
检测服务
授权委托证明书
报价书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年月日
备注:也可使用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购买的格式填写。
三、投标保证金
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及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在此提供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的保证金回执扫描件。)
2、如采用保函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原件提交至开标室的时间为准,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在此提供保函或保险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资料扫描件。)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检测综合单价限价表
见证取样报价单价限价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参数 | 计量单位 | 检测数量(暂定) | 收费标准价 (元/单位) | 备注 |
1 | 水泥 | 标准稠度用水量 | 组 | 2 | 100.00 | |
2 | 水泥 | 凝结时间 | 组 | 2 | 100.00 | |
3 | 水泥 | 安定性(沸煮法) | 组 | 2 | 100.00 | |
4 | 水泥 | 胶砂强度 | 组 | 2 | 400.00 | |
5 | 水泥 | 比表面积 | 组 | 2 | 200.00 | |
6 | 水泥 | 胶砂流动度 | 组 | 2 | 200.00 | |
7 | 砂 | 筛分析(颗粒级配) | 组 | 2 | 200.00 | |
8 | 砂 | 表观密度 | 组 | 2 | 100.00 | |
9 | 砂 | 堆积密度 | 组 | 2 | 100.00 | |
10 | 砂 | 含泥量 | 组 | 2 | 150.00 | |
11 | 砂 | 泥块含量 | 组 | 2 | 150.00 | |
12 | 砂 | 有机物含量 | 组 | 2 | 200.00 | |
13 | 砂 | 氯离子含量 | 组 | 2 | 300.00 | |
14 | 石 | 筛分 | 组 | 2 | 200.00 | |
15 | 石 | 泥块含量 | 组 | 2 | 150.00 | |
16 | 石 | 含泥量 | 组 | 2 | 150.00 | |
17 | 石 | 堆积密度 | 组 | 2 | 100.00 | |
18 | 石 | 表观密度 | 组 | 2 | 100.00 | |
19 | 石 | 针片状颗粒含量 | 组 | 2 | 200.00 | |
20 | 石 | 压碎指标 | 组 | 2 | 300.00 | |
21 | 粉煤灰 | 细度 | 组 | 2 | 150.00 | |
22 | 粉煤灰 | 需水量比 | 组 | 2 | 200.00 | |
23 | 粉煤灰 | 烧失量 | 组 | 2 | 300.00 | |
24 | 粉煤灰 | 含水量 | 组 | 2 | 150.00 | |
25 | 外加剂 | 减水率 | 组 | 2 | 200.00 | |
26 | 外加剂 | 泌水率比 | 组 | 2 | 600.00 | |
27 | 外加剂 | 抗压强度比 | 组 | 2 | 800.00 | |
28 | 混凝土配合比 | 配合比设计或检验 | 组 | 2 | 1000.00 | |
29 | 砂浆配合比 | 配合比设计或检验 | 组 | 2 | 600.00 | |
30 | 混凝土 | 抗压强度 | 组 | 50 | 60.00 | |
31 | 混凝土 | 拌合物氯离子 | 组 | 6 | 3000.00 | |
32 | 混凝土 | 硬化混凝土氯离子含量 | 组 | 3 | 1000.00 | |
33 | 砂浆 | 抗压强度 | 组 | 100 | 50.00 | |
34 | 砌筑砂浆(预拌) | 表观密度 | 组 | 1 | 200.00 | |
35 | 砌筑砂浆(预拌) | 稠度 | 项 | 1 | 200.00 | |
36 | 砌筑砂浆(预拌) | 抗压强度 | 项 | 1 | 500.00 | |
37 | 砌筑砂浆(预拌) | 凝结时间 | 项 | 1 | 500.00 | |
38 | 砌筑砂浆(预拌) | 保水率 | 项 | 1 | 400.00 | |
39 | 砌筑砂浆(预拌) | 2h稠度损失率 | 项 | 1 | 400.00 | |
40 | 热轧带肋钢筋 | 拉伸、弯曲 | 组 | 30 | 150.00 | |
41 | 热轧带肋钢筋 | 最大力伸长率 | 组 | 30 | 50.00 | |
42 | 热轧带肋钢筋 | 强屈比、超屈比 | 组 | 30 | 50.00 | |
43 | 热轧带肋钢筋 | 重量偏差 | 组 | 30 | 50.00 | |
44 | 热轧带肋钢筋 | 反向弯曲 | 组 | 30 | 80.00 | |
45 | 热轧光圆钢筋 | 拉伸、弯曲 | 组 | 10 | 150.00 | |
46 | 热轧光圆钢筋 | 重量偏差 | 组 | 10 | 50.00 | |
47 | 钢筋焊接接头 | 拉伸强度 | 组 | 20 | 100.00 | |
48 | 钢筋机械连接 | 拉伸强度 | 组 | 10 | 100.00 | |
49 | 钢筋机械连接 | 残余变形 | 组 | 2 | 500.00 | |
50 | 钢材型材 |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弯曲 | 组 | 20 | 150.00 | |
51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抗压强度 | 组 | 3 | 500.00 | |
52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干体积密度 | 组 | 3 | 300.00 | |
53 | 蒸压灰砂砖/实心砖 | 抗压强度 | 组 | 1 | 300.00 | |
54 | 聚氨酯防水涂料 | 拉伸强度、断裂延伸率 | 组 | 2 | 500.00 | |
55 | 聚氨酯防水涂料 | 撕裂强度 | 组 | 2 | 300.00 | |
56 | 聚氨酯防水涂料 | 不透水性 | 组 | 2 | 300.00 | |
57 | 聚氨酯防水涂料 | 加热伸缩率 | 组 | 2 | 300.00 | |
58 |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 拉伸强度、断裂延伸率 | 组 | 2 | 500.00 | |
59 |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 不透水性 | 组 | 2 | 400.00 | |
60 |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 潮湿基面粘结强度 | 组 | 2 | 1500.00 | |
61 | 防水卷材 | 厚度 | 组 | 2 | 100.00 | |
62 | 防水卷材 | 不透水性 | 组 | 2 | 300.00 | |
63 | 防水卷材 | 耐热性 | 组 | 2 | 300.00 | |
64 | 防水卷材 | 拉伸性能(横纵向) | 组 | 2 | 400.00 | |
65 | 防水卷材 | 撕裂强度 | 组 | 2 | 300.00 | |
66 | 地面砂浆 | 稠度 | 组 | 1 | 200.00 | |
67 | 地面砂浆 | 抗压强度 | 组 | 1 | 500.00 | |
68 | 地面砂浆 | 凝结时间 | 组 | 1 | 500.00 | |
69 | 地面砂浆 | 保水率 | 组 | 1 | 400.00 | |
70 | 地面砂浆 | 2h稠度损失率 | 组 | 1 | 400.00 | |
71 | 抹灰砂浆 | 稠度 | 组 | 1 | 200.00 | |
72 | 抹灰砂浆 | 凝结时间 | 组 | 1 | 500.00 | |
73 | 抹灰砂浆 | 保水率 | 组 | 1 | 400.00 | |
74 | 抹灰砂浆 | 14d拉伸粘结强度 | 组 | 1 | 500.00 | |
75 | 抹灰砂浆 | 2h稠度损失率 | 组 | 1 | 400.00 | |
76 | 抹灰砂浆 | 28d收缩率 | 组 | 1 | 800.00 | |
77 | 陶瓷砖 | 表面质量 | 组 | 10 | 300.00 | |
78 | 陶瓷砖 | 破坏强度 | 组 | 10 | 400.00 | |
79 | 陶瓷砖 | 断裂模数 | 组 | 10 | 200.00 | |
80 | 陶瓷砖 | 吸水率 | 组 | 10 | 300.00 | |
81 | 铝合金 | 尺寸偏差(壁厚) | 组 | 10 | 100.00 | |
82 | 铝合金 | 涂层厚度 | 组 | 10 | 200.00 | |
83 | 铝合金 | 韦氏硬度 | 组 | 10 | 200.00 | |
84 | 石材 | 弯曲强度 | 组 | 5 | 500.00 | |
85 | 石材 | 吸水率 | 组 | 5 | 300.00 | |
86 | 石材 | 体积密度 | 组 | 5 | 300.00 | |
87 | 乳胶漆 | 在容器中状态 | 组 | 8 | 100.00 | |
88 | 乳胶漆 | 施工性 | 组 | 8 | 100.00 | |
89 | 乳胶漆 | 低温稳定性 | 组 | 8 | 250.00 | |
90 | 乳胶漆 | 干燥时间(表干) | 组 | 8 | 200.00 | |
91 | 乳胶漆 | 涂膜外观 | 组 | 8 | 50.00 | |
92 | 乳胶漆 | 对比率(白色浅色) | 组 | 8 | 200.00 | |
93 | 乳胶漆 | 耐洗刷性 | 组 | 8 | 250.00 | |
94 | 涂料、腻子 | 游离甲醛 | 组 | 9 | 1000.00 | |
95 | 装饰装修材料(陶瓷砖、石材) | 放射性 | 组 | 7 | 1200.00 | |
96 | 脚手架扣件 | 抗滑 | 个 | 1 | 1600.00 | |
97 | 脚手架扣件 | 抗破坏 | 个 | 1 | 1600.00 | |
98 | 脚手架扣件 | 扭转刚度 | 个 | 1 | 800.00 | |
99 | 脚手架扣件 | 扭力矩试压 | 个 | 1 | 800.00 | |
100 | 安全网 | 尺寸 | 组 | 1 | 200.00 | |
101 | 安全网 | 网目密度 | 组 | 1 | 300.00 | |
102 | 安全网 | 抗冲击性 | 组 | 1 | 800.00 | |
103 | 安全网 | 抗贯穿性 | 组 | 1 | 800.00 | |
104 | 安全网 | 阻燃性 | 组 | 1 | 400.00 | |
105 | 安全帽 | 高温冲击吸收性能 | 组 | 1 | 500.00 | |
安全帽 | 低温温冲击吸收性能 | 组 | 1 | 500.00 | ||
安全帽 | 浸水处理冲击吸收性能 | 组 | 1 | 500.00 | ||
安全帽 | 高温耐穿刺性能 | 组 | 1 | 500.00 | ||
安全帽 | 低温耐穿刺性能 | 组 | 1 | 500.00 | ||
110 | 安全帽 | 浸水处理后耐穿刺性能 | 组 | 1 | 500.00 | |
111 | 安全帽 | 侧向刚性 | 组 | 1 | 300.00 | |
112 | 安全帽 | 下颏带强度 | 组 | 1 | 300.00 | |
113 | PPR给水管材 | 外观 | 组 | 7 | 50.00 | |
114 | PPR给水管材 | 尺寸 | 组 | 7 | 100.00 | |
115 | PPR给水管材 | 纵向回缩率 | 组 | 7 | 200.00 | |
116 | PPR给水管材 | 简支梁冲击试验 | 组 | 7 | 200.00 | |
117 | PPR给水管材 | 静液压试验 | 组 | 7 | 1000.00 | |
118 | PPR给水管件 | 外观 | 组 | 7 | 50.00 | |
119 | PPR给水管件 | 尺寸 | 组 | 7 | 100.00 | |
120 | PPR给水管件 | 静液压试验 | 组 | 7 | 1000.00 | |
121 | 阀门 | 密封试验 | 组 | 3 | 400.00 | |
122 | 阀门 | 上密封试验 | 组 | 3 | 400.00 | |
123 | 阀门 | 壳体试验 | 组 | 3 | 400.00 | |
124 | PVC-U排水管材 | 外观 | 组 | 7 | 50.00 | |
125 | PVC-U排水管材 | 尺寸 | 组 | 7 | 100.00 | |
126 | PVC-U排水管材 | 维卡软化温度 | 组 | 7 | 250.00 | |
127 | PVC-U排水管材 | 纵向回缩率 | 组 | 7 | 200.00 | |
128 | PVC-U排水管材 | 拉伸屈服应力 | 组 | 7 | 400.00 | |
129 | PVC-U排水管材 | 落锤冲击试验 | 组 | 7 | 300.00 | |
130 | PVC-U排水管件 | 外观 | 组 | 7 | 50.00 | |
131 | PVC-U排水管件 | 尺寸 | 组 | 7 | 100.00 | |
132 | PVC-U排水管件 | 维卡软化温度 | 组 | 7 | 250.00 | |
133 | PVC-U排水管件 | 坠落试验 | 组 | 7 | 200.00 | |
134 | 波纹管 | 外观 | 组 | 7 | 50.00 | |
135 | 电工套管 | 外观 | 组 | 3 | 50.00 | |
136 | 电工套管 | 尺寸 | 组 | 3 | 100.00 | |
137 | 电工套管 | 抗压性能 | 组 | 3 | 200.00 | |
138 | 电工套管 | 冲击性能 | 组 | 3 | 300.00 | |
139 | 电工套管 | 弯曲性能 | 组 | 3 | 200.00 | |
140 | 电工套管 | 弯扁性能 | 组 | 3 | 200.00 | |
141 | 电工套管 | 跌落性能 | 组 | 3 | 200.00 | |
142 | 电工套管 | 耐热性能 | 组 | 3 | 100.00 | |
143 | 电工套管 | 绝缘强度 | 组 | 3 | 300.00 | |
144 | 电工套管 | 绝缘电阻 | 组 | 3 | 200.00 | |
145 | 电工套管 | 阻燃性能(氧指数) | 组 | 3 | 120.00 | |
146 | 电工套管 | 自熄性 | 组 | 3 | 300.00 | |
147 | 电工套管配件 | 外观 | 组 | 3 | 50.00 | |
148 | 电工套管配件 | 跌落性能 | 组 | 3 | 200.00 | |
149 | 电工套管配件 | 耐热性能 | 组 | 3 | 100.00 | |
150 | 电工套管配件 | 绝缘强度 | 组 | 3 | 300.00 | |
151 | 电工套管配件 | 绝缘电阻 | 组 | 3 | 200.00 | |
152 | 电工套管配件 | 自熄性 | 组 | 3 | 300.00 | |
153 | 电线(单芯无护套) | 标志 | 组 | 5 | 50.00 | |
154 | 电线(单芯无护套) | 结构尺寸检查(绝缘厚度测量、护套厚度测量、外径测量等) | 组 | 5 | 80.00 | |
155 | 电线(单芯无护套) | 导体直流电阻 | 组 | 5 | 150.00 | |
156 | 电线(单芯无护套) | 绝缘电阻 | 组 | 5 | 150.00 | |
157 | 电线(单芯无护套) | 电压试验 | 组 | 5 | 150.00 | |
158 | 电线(单芯无护套) | 抗张强度、断裂伸长率 | 组 | 5 | 250.00 | |
159 | 电力电缆(按五芯计) | 标志 | 组 | 5 | 50.00 | |
160 | 电力电缆(按五芯计) | 结构尺寸检查(绝缘厚度测量、外径测量等) | 组 | 5 | 400.00 | |
161 | 电力电缆(按五芯计) | 导体直流电阻 | 组 | 5 | 750.00 | |
162 | 电力电缆(按五芯计) | 绝缘电阻 | 组 | 5 | 750.00 | |
163 | 电力电缆(按五芯计) | 电压试验 | 组 | 5 | 750.00 | |
164 | 电力电缆(按五芯计) | 抗张强度、断裂伸长率 | 组 | 5 | 250.00 | |
165 | 开关 | 标志 | 组 | 4 | 50.00 | |
166 | 开关 | 防触电保护 | 组 | 4 | 150.00 | |
167 | 开关 | 绝缘电阻 | 组 | 4 | 150.00 | |
168 | 开关 | 温升 | 组 | 4 | 200.00 | |
169 | 开关 | 耐热 | 组 | 4 | 100.00 | |
170 | 开关 | 爬电距离 | 组 | 4 | 100.00 | |
171 | 开关 | 电气间隙 | 组 | 4 | 100.00 | |
172 | 开关 | 开关外壳提供的防护和防潮 | 组 | 4 | 300.00 | |
173 | 开关 | 通断能力 | 组 | 4 | 80.00 | |
174 | 开关 | 耐漏电起痕 | 组 | 4 | 280.00 | |
175 | 开关 | 灼热丝 | 组 | 4 | 100.00 | |
176 | 插座 | 标志 | 组 | 4 | 50.00 | |
177 | 插座 | 防触电保护 | 组 | 4 | 150.00 | |
178 | 插座 | 绝缘电阻 | 组 | 4 | 150.00 | |
179 | 插座 | 温升 | 组 | 4 | 200.00 | |
180 | 插座 | 耐热 | 组 | 4 | 100.00 | |
181 | 插座 | 爬电距离 | 组 | 4 | 100.00 | |
182 | 插座 | 电气间隙 | 组 | 4 | 100.00 | |
183 | 插座 | 开关外壳提供的防护和防潮 | 组 | 4 | 300.00 | |
184 | 插座 | 通断能力 | 组 | 4 | 80.00 | |
插座 | 耐漏电起痕 | 组 | 4 | 280.00 | ||
186 | 插座 | 灼热丝 | 组 | 4 | 100.00 | |
187 | 漏电开关及断路器 | 标志的耐久性 | 组 | 4 | 50.00 | |
188 | 漏电开关及断路器 | 电气间隙 | 组 | 4 | 100.00 | |
189 | 漏电开关及断路器 | 介电强度 | 组 | 4 | 500.00 | |
190 | 漏电开关及断路器 | 爬电距离 | 组 | 4 | 100.00 | |
191 | 漏电开关及断路器 | 绝缘电阻 | 组 | 4 | 150.00 | |
192 | 漏电开关及断路器 | 耐潮 | 组 | 4 | 300.00 | |
193 | 漏电开关及断路器 | 温升 | 组 | 4 | 200.00 | |
194 | 漏电开关及断路器 | 动作特性 | 组 | 4 | 300.00 | |
195 | 漏电开关及断路器 | 剩余电流条件下的动作特性 | 组 | 4 | 600.00 | |
196 | 漏电开关及断路器 | 电击保护 | 组 | 4 | 150.00 | |
197 | 漏电开关及断路器 | 耐热性 | 组 | 4 | 100.00 | |
198 | 漏电开关及断路器 | 灼热丝 | 组 | 4 | 100.00 | |
199 | 木板甲醛释放量(环仓法)) | 甲醛释放量 | 组 | 4 | 500.00 | |
200 | 吸音板 | 甲醛释放量 | 项 | 4 | 500.00 | |
201 | 种植土 | pH值 | 组 | 1 | 500.00 | |
202 | 种植土 | 有机质 | 组 | 1 | 500.00 | |
203 | 种植土 | EC值 | 组 | 1 | 250.00 | |
204 | 种植土 | 土壤质地 | 组 | 1 | 250.00 | |
205 | 种植土 | 氮 | 组 | 1 | 500.00 | |
206 | 种植土 | 磷 | 组 | 1 | 500.00 | |
207 | 种植土 | 钾 | 组 | 1 | 500.00 | |
208 | 种植土 | 水分 | 组 | 1 | 250.00 | |
209 | 有机肥 | 氮 | 组 | 1 | 500.00 | |
210 | 有机肥 | 磷 | 组 | 1 | 500.00 | |
211 | 有机肥 | 钾 | 组 | 1 | 500.00 | |
212 | 有机肥 | 水分 | 组 | 1 | 500.00 | |
213 | 有机肥 |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 | 组 | 1 | 250.00 | |
214 | 有机肥 | pH值 | 组 | 1 | 500.00 | |
215 | 防静电地板 | 机械性能 | 项 | 1 | 1000.00 | |
216 | 防静电地板 | 外观 | 项 | 1 | 50.00 | |
217 | 防静电地板 | 尺寸公差 | 项 | 1 | 200.00 | |
218 | 防静电地板 | 表面电阻(率) | 项 | 1 | 500.00 |
地基基础报价单价限价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参数 | 计量单位 | 检测数量(暂定) | 收费标准价 (元/单位) | 备注 |
1 | 天然地基 | 地基平板荷载试验 | 点 | 15 | 10940.00 | |
2 | 天然地基 | 动力触探试验(轻型) | 孔 | 55 | 600.00 |
结构检测报价单价限价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参数 | 计量单位 | 检测数量(暂定) | 收费标准价(元/单位) | 备注 |
1 | 混凝土强度 | 钻芯 | 组 | 6 | 1500.00 | |
2 | 混凝土强度 | 回弹 | 构件 | 4 | 600.00 | |
3 | 保护层厚度 | 保护层厚度 | 构件 | 20 | 500.00 | |
4 | 钢筋配置 | 钢筋配置 | 构件 | 20 | 500.00 | |
5 | 构件尺寸 | 尺寸偏差 | 构件 | 18 | 150.00 | |
6 | 后锚固件抗拔(植筋) | 抗拔力 | 根 | 9 | 1200.00 | |
7 | 混凝土构件 | 氯离子含量检测 | 组 | 6 | 1500.00 | |
8 | 防火 | 涂料厚度 | 构件 | 12 | 250.00 | |
9 | 防腐 | 涂料厚度 | 构件 | 12 | 250.00 | |
10 | 焊缝检测 | 超声检测 | 次 | 1 | 3000.00 |
节能建筑报价单价限价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参数 | 计量单位 | 检测数量(暂定) | 收费标准价 (元/单位) | 备注 |
1 | 通风与空调系统 | 系统总风量 | 系统 | 1 | 3600.00 | |
2 | 通风与空调系统 | 风管漏风量及变形量 | 系统 | 1 | 6000.00 | |
3 | 通风与空调系统 | 风口风量 | 个 | 6 | 970.00 | |
4 | 通风与空调系统 | 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 | 系统 | 1 | 4700.00 | |
5 | 配电与照明系统 | 平均照度 | 处 | 24 | 800.00 | |
6 | 配电与照明系统 | 照明功率密度 | 处 | 24 | 800.00 | |
7 | 配电与照明系统 | 低压配电系统电能质量 | 个 | 1 | 8000.00 | |
8 | 配电与照明系统 | 照明回路电线、电缆截面及每芯导体电阻值(按五芯计) | 组 | 4 | 1250.00 | |
9 | 墙体节能工程 | 墙体材料导热系数 | 组 | 3 | 1600.00 | |
10 | 墙体节能工程 | 墙体材料密度 | 组 | 3 | 200.00 | |
11 | 墙体节能工程 | 墙体材料抗压强度 | 组 | 3 | 500.00 | |
12 | 墙体节能工程 | 外饰面材料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 组 | 3 | 3000.00 | |
13 | 门窗节能工程 | 门窗玻璃可见光透射比、遮蔽系数(中空玻璃) | 组 | 1 | 4800.00 | |
14 | 门窗节能工程 | 门窗三性试验(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 | 组 | 2 | 12000.00 | |
15 | 门窗节能工程 | 门窗玻璃可见光透射比、遮蔽系数(单片玻璃) | 组 | 1 | 3000.00 | |
16 | 屋面节能工程 | 导热系数 | 组 | 3 | 1600.00 | |
17 | 屋面节能工程 | 密度 | 组 | 3 | 200.00 | |
18 | 屋面节能工程 | 抗压强度 | 组 | 3 | 500.00 | |
19 | 屋面节能工程 | 燃烧性能(B1) | 组 | 3 | 4900.00 | |
20 | 中空玻璃 | 露点温度 | 组 | 1 | 1200.00 | |
21 | 风管保温材料 | 导热系数 | 组 | 2 | 1600.00 | |
22 | 风管保温材料 | 密度 | 组 | 2 | 200.00 | |
23 | 风管保温材料 | 抗压强度 | 组 | 2 | 500.00 | |
24 | 风管保温材料 | 燃烧性能(B1) | 组 | 2 | 4900.00 | |
25 | 水管保温材料 | 导热系数 | 组 | 2 | 1600.00 | |
26 | 水管保温材料 | 密度 | 组 | 2 | 200.00 | |
27 | 水管保温材料 | 抗压强度 | 组 | 2 | 500.00 | |
28 | 水管保温材料 | 燃烧性能(B1) | 组 | 2 | 4900.00 |
环境检测报价单价限价表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参数 | 计量单位 | 检测数量(暂定) | 收费标准价(元/单位) | 备注 |
1 | 室内空气七项 | 室内空气质量(甲醛) | 点 | 418 | 600.00 | |
2 | 室内空气七项 | 室内空气质量(氡气) | 点 | 418 | 600.00 | |
3 | 室内空气七项 | 室内空气质量(苯) | 点 | 418 | 400.00 | |
4 | 室内空气七项 | 室内空气质量(氨) | 点 | 418 | 400.00 | |
5 | 室内空气七项 | 室内空气质量(二甲苯) | 点 | 418 | 400.00 | |
6 | 室内空气七项 | 室内空气质量(TVOC) | 点 | 418 | 400.00 | |
7 | 室内空气七项 | 室内空气质量(甲苯) | 点 | 418 | 400.00 |
消防设施检测报价单价限价表
序号 | 试验检测项目 | 检测数量(暂定)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价(元/单位) | 备注 |
1 | 消防设施 | ||||
2 | 消防给水 | ||||
2.1 | 消防水池 | 2 | 个 | 55 | |
2.2 | 消防水箱 | 2 | 个 | 55 | |
2.3 | 水泵接合器 | 2 | 套 | 100 | |
2.4 | 消防水泵 | 2 | 台 | 235 | |
2.5 | 稳压泵 | 2 | 台 | 235 | |
2.6 | 稳压水罐 | 2 | 套 | 45 | |
3 | 消火栓系统 | ||||
3.1 | 室内消火栓 | 16 | 套 | 50 | |
3.2 | 室外消火栓 | 8 | 套 | 50 | |
3.3 | 消火栓按钮 | 16 | 套 | 20 | |
3.4 | 最不利点消防栓充实水柱及压力 | 2 | 每支水枪 | 300 | |
3.5 | 管网 | 4 | 系统 | 200 | |
4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4.1 | 消防控制室 | 2 | 个 | 1200 | |
4.2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16 | 个 | 1000 | |
4.3 |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 2 | 个 | 800 | |
4.4 | 火灾显示盘 | 2 | 个 | 300 | |
4.5 | 消防联动控制器 | 6 | 个 | 600 | |
4.6 | 联动设备点(模块) | 6 | 个 | 50 | |
4.7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80 | 个 | 20 | |
4.8 | 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声光警报器) | 50 | 个 | 5 | |
4.9 | 消防应急广播 | 16 | 层/区 | 30 | |
4.10 | 消防专用电话(插孔) | 24 | 只 | 15 | |
4.11 | 电梯手动、自动迫降 | 4 | 台 | 80 | |
4.12 | 布线、穿管(线、管、盒配置与规范,明敷管防火处理) | 6 | 区域/系统 | 100 | |
4.13 | 火灾探测器(烟感、温感等) | 50 | 套 | 18 | |
5 | 防排烟系统 | ||||
5.1 | 加压送风机及控制设备 | 6 | 套 | 200 | |
5.2 | 加压送风口及加压送风阀 | 6 | 套 | 50 | |
5.3 | 加压送风风速及余压测试(送风口、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 | 6 | 处 | 50 | |
5.4 | 排烟风机及控制设备 | 6 | 套 | 200 | |
5.5 | 排烟口 | 6 | 套 | 20 | |
5.6 | 排烟防火阀及通风空调防火阀 | 6 | 套 | 50 | |
5.7 | 防排烟系统功能 | 6 | 区域/系统 | 500 | |
6 |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 ||||
6.1 | 防火门 | 6 | 扇 | 10 | |
6.2 | 防火窗 | 6 | 扇 | 10 | |
6.3 | 电动防火门 | 6 | 扇 | 55 | |
6.4 | 防火卷帘 | 6 | 樘 | 70 | |
7 |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 ||||
7.1 | 备用发电机 | 2 | 台 | 300 | |
7.2 | 消防供电与末端配电箱切换 | 2 | 处 | 50 | |
8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
8.1 | 应急照明灯具 | 40 | 套 | 8 | |
8.2 | 疏散指示标志 | 40 | 套 | 8 | |
9 | 气体灭火系统 | 3000 | 平方米 | 15 | |
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10000 | 平方米 | 0.95 | |
11 | 灭火器 | 50 | 个 | 8 | |
12 | 水喷雾系统 | ||||
12.1 | 水雾喷头 | 120 | 只 | 30 | |
12.2 | 雨淋阀组 | 120 | 套 | 300 | |
12.3 | 管网 | 8 | 区 | 50 | |
12.4 | 系统联动 | 4 | 系统 | 450 | |
13 | 泡沫灭火系统 | ||||
13.1 | 混合器 | 12 | 只 | 80 | |
13.2 | 泡沫发生器 | 12 | 只 | 80 | |
13.3 | 泡沫消火栓 | 12 | 只 | 60 | |
13.4 | 泡沫罐 | 12 | 只 | 100 | |
13.5 | 泡沫喷头 | 12 | 只 | 20 | |
13.6 | 电磁(动)阀 | 12 | 只 | 30 | |
13.7 | 泡沫泵 | 4 | 台 | 150 | |
13.8 | 系统联动 | 4 | 系统 | 450 |
五、资格审查资料
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本表后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名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没有处于广州市黄埔区不良记录名单通报有效期内。
四、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2023年月日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具体按合同要求。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八、投标单位类似检测项目业绩
企业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合同服务期 | 项目地点 | 业主单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此表可延长)
注: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九、拟投入本项目检测机构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备注 |
十、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注: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社保证明。
十一、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检定/校准机构 | 有效期 | 检定/校准周期 | 备注 |
十二、检测方案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及资料,编制有针对性的检测技术方案。
十三、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
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2月
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211-440112-04-01-7009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保金路36号。
2.1.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项目总投资19409.25万元,总建筑面积50002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共11层40629.94平方米,副楼建筑5层9372.06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加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空调通风、弱电工程、外立面工程及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等内容。
2.2招标内容: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1、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内容为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常规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检测项目以最终业主出具的项目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2、本标段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3)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投标人已在合同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检测清单》中没有的检测项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若有投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则必须报招标人批准后,投标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2.2.3服务期:服务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且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最高限价:210.31万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检测清单》。《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检测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并作为项目结算的依据,结算时按《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检测清单》的单价乘以实际工作量(经甲方、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2.2.5若本项目因国土、规划、建筑主管部门等原因,调整建设规模或终止实施,中标人只能就已经完成且通过业主确认的工作量申请补偿,其他内容均不得索赔,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5投标人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8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原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http//zfcj.gz.gov.cn/zjyw/xyjs/content/mpost_8041415.html);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3.11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xygs/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02月0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01日15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01日15时00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3年03月01日14时30分至2023年03月01日15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1开标室。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1日15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1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3205房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6119511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3642820-879/13925150886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3205房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61195117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2月08日
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
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文件
才阳投
明开发区
招标人州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18
日期:2023年02月
重要提示
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
项目专章》。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4评标结果
附表一:形式评审表
附表二:资格评审表
附表三:响应性评审表
附表四:综合评分表
附表五:算术复核表
附表六:报价得分计算表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3205房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20-61195117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联系人:陈工电话:020-83642820-879/13925150886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保金路36号物业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建设周期: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 |
1.1.8 | 工程投资概况 | 项目总投资19409.25万元,其中:建安费14892.71166万元。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正文。 |
1.5 |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人支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费。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招标文件澄清) |
1.11.1 | 分包 | 对于非主要检测工作,若中标人资质范围不能涵盖所需的检测内容时,中标人须取得招标人同意,自行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合作完成该部分检测工作,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但分包项目的检测质量和检测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期及成果由中标人负责。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1、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网上答疑。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纪要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 | 投标报价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
3.2.3 | 报价方式 | 采用固定下浮率报价方式报价。并依据所报下浮率列明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投标报价总价最高投标限价¥210.31万元。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投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标报价总价超过投标报价总价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综合单价超过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一、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一律视为废标。二、投标报价及费用计算方式:1、本项目招标人提供检测综合单价限价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提供检测清单。各投标人投标时不需进行综合单价报价,仅需填报投标总报价及投标下浮率。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注:投标下浮率=(1-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00%2、中标后,开展检测工作前,由中标人按照经招标人审核同意的检测实施方案及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并执行投标下浮率后编制本工程检测预算书,经招标人审核后的预算价作为本工程检测进度款及结算依据。本工程结算以招标人审定的检测预算书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经招标人确定的实际发生量计算。3、检测预算书综合单价计价原则如下:(1)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出的《单价限价表》中已开列的检测项目按《单价限价表》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中含子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实际实施的子项目单价计算)】,并执行投标下浮率。(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出的《第三方检测综合单价限价表》中没有开列但实际需实施的检测项目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的下浮20%,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最终检测综合单价和结算总价以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如相关收费标准均没有的项目,其计价方式则参考市场价格收费,并执行投标下浮率,以招标方审定为准。最终审定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准。4、检测预算书的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为完成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的所有材料设备检测项目所发生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含各种车辆、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费、临时设施费、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就餐费、住宿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费、相关协调费及其他实物和技术工作收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请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报价。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如超出检测规范或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最终检测综合单价和结算总价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四、成本警戒价为147.217万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含单个子项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信用证、保函、保险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方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保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及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保函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原件提交至开标室的时间为准,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不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盖章、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等,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但由主办方盖章、签字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对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封装要求。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是,退还时间: | ||
4.3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布确认回执通知。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5.2 | 开标程序 |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导入电子招标文件;(5)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开标系统自动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解密、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逾期未完成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如因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解密失败,则待交易系统恢复正常后,由招标人另择时间进行开标和评标;(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使用制作该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完成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若因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不成功,则待交易系统恢复正常后,由招标人另择时间进行开标和评标;(7)将所有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入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并公开开标,按照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开标系统自动确定的电子投标文件顺序进行开标、唱标;若因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原因导致无法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则待交易系统恢复正常后,由招标人另择时间进行开标和评标;(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10)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且未提交光盘备用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中标价款(人民币)10%的履约银行保函。保函为必须是营业地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光盘。(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2)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可选择不提交光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1 | 其他费用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天内一次性付清。 |
10.2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3205房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20-61195117 |
10.3 | 招标监督机构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监管电话:020-61195117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1936号3205房 |
10.4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单标段项目) |
五、资格审查资料
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本表后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
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
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
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及限制高消费名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
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没有处于广州市黄埔区不良记录名单通报有效期内。
四、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
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
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
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
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
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
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
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
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
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2023年月日
七、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
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
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
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
求。
②,: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具
体按合同要求。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
效。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八、投标单位类似检测项目业绩
企业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合同服务期 | 项目地点 | 业主单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此表可延长)
注: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九、拟投入本项目检测机构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备注 |
十、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工作年限 | 从事工作年限 | 从事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间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注: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社保证明。
十一、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检定/校准机构 | 有效期 | 检定/校准周期 | 备注 |
十二、检测方案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及资料,编制有针对性的检测技术方案。
十三、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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