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4-08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娅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明涛0371-6886593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7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韩佐村等18个村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401-410173-04-01-243544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专项借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A19/A42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韩佐村等18个村庄城中村改造项目A19/A42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4-086
3.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包含【A19地块、A42地块】两个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安置用房、综合服务用房、机动车库及其他配套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20.3亩,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6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1.2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7.4万平方米。其中:
(1)A19地块位于规划二路以南、电子科技五街以东,占地面积约34.3亩,规划用地面积约2.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6.9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
(2)A42地块位于公园南二路以南、电子科技六街以东,占地面积约86.0亩,规划用地面积约5.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3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4.3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
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审核、目标成本测算及控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协助招标工作顺利进行;预结算过程中信息价之外所有材料、设备的询价工作(每种材料、设备提供不少于3家供应商的报价单);重计量、资金计划、产值及资金计划核算、进度款、造价指标等数据计量核算汇总工作;变更签证审核及认质、调差、成本优化及专业化建议等过程工作;预结算及竣工结算审核、核对和审计评审配合工作;驻场服务及与成本相关和资料整理汇总的其他工作。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和财务决算等工作。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土建或安装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8年及以上(以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时间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均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显示的相关注册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人员姓名、执业注册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接过2项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造价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对应发票(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相应合同价的30%)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招标人将在招标结束后查验发票真伪,若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全过程造价”或建筑面积或造价合同额,须提供委托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评标过程中,评委对于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以后提供的查询资料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07月17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如有)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须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联 系 人:张娅
电话:0371-899068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明涛、花海燕、乔天麒、赵育妍
电话:0371-68865936
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6楼605室
电话:0371-60601020
邮箱:tkjjjc@syqtk.com
 
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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