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371-659283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1
公告正文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有7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现因业务发展需求,拟增设地市律师库,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补充,为郑州地区提供诉讼法律服务。采购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现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地区地市诉讼事务律师库项目
2.2磋商内容及范围: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地区诉讼法律服务,包括一般诉讼法律服务和重大诉讼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即郑州分行牵头采购郑州地区律师库,入库律师服务对象包括郑州地区的中原银行各一级分支机构及各辖属机构,入库后与各一级分支机构签订框架协议。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入围供应商(中标人)数量:按照有效供应商数量的50%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最高不超过3家。
注: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将重新采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律所依法成立3年(含)以上或律师团队至少有1人执业5年(含,律师执业时间以其执业证书中执业证号中的时间为准)以上,律所具备当地许可的执业资格,律所及律师团队成员近三年均年检(如有)合格且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执业证书、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
3.1.2律所在郑州市具有合法固定的办公场所与长期稳定的办案团队。(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租赁、购买等使用合法固定办公场所的合同、证明等资料)
3.2人员要求:
3.2.1律所专职律师人数10人(含)以上。(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屏或律师执业证书等证明专职律师人数的证明材料)
3.2.2组建3人的律师团队,且至少包括一名合伙人,每一名律师团队成员执业年限或审判工作年限(可累计)均在2年(含)以上,近三年均年检(如有)合格且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提供团队成员执业证、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以及证明属于合伙人等证明材料)
3.2.3律所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勤勉履职,在项目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律所承诺未征得项目甲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更换律师团队成员;律所承诺为达成项目甲方工作目标,可平时、周末、节假日加班、出差,磋商报价已包括上述费用。(提供加盖律所公章的承诺书)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年开始提供)。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裁判文书落款日期为准)律师团队成员为4个(含)以上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一法人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可视为不同机构)代理过主诉或被诉案件并胜诉,或担任过其法律顾问;(代理案件的,应提供相关判决书扫描件或裁判文书网截图等证明材料,判决书中显示的代理人应当为律师团队成员,担任法律顾问的,应提供法律顾问合同)。
3.5信誉要求:
3.5.1 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供应商、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对供应商及其负责人应分别查询)。
3.5.2 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及其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关于供应商及其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具体查询步骤参考:网站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应提供查询详细页面,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对供应商及其负责人应分别查询)
3.5.3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保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3.5.4供应商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截至磋商时间当日,正在办理/代理的法律事务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分支机构与子公司)任一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截至磋商时间日,本律所、主要合伙人及律师团队成员涉及尚未完结的重大法律纠纷或有不良执业记录的;截至磋商时间日,属于与已入库的7家常年法律顾问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总所、分所及其他分支机构。(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即竞争性磋商文件,下同)获取时间:2023年7月11日09时至2023年7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获取采购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 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
4.3 售价:采购文件人民币500元,平台服务费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4 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料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上并转成PDF格式上传,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5 采购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供应商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6供应商完成费用支付后供应商即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未在截止时间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采购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资格。
4.7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8供应商必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5.响应文件的制作
5.1供应商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采购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5.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为 2023年7月21日09:30时(北京时间)。
6.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file格式)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上传递交;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争性磋商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
6.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6.5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等平台上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凤仪路6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18703971287
采购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 系 人:刘先生、毕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28339
电子信箱:ztz3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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