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娄志远
招标代理机构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雪晴186556481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5
公告正文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实验室设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越发改(镜湖)初设【202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验室设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镜湖新区。
2.2 建设规模: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120466.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63015平方米。A地块主要为门诊楼、急诊楼、住院楼、医技楼、行政用房以及后勤保障用房、院内生活用房;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消防系统、绿化、道路(含桥梁)、停车场等及其他辅助工程建设,B地块主要为科研及教学用房、国际体检中心。本次招标内容为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实验室设施专项的深化设计及施工,完成按业主需求的施工图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预算价(上限价):暂定3000万元(预算金额为暂定价,最后以审定预算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
(一)范围和内容
1.1本次招标为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实验室设施专项招标,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实验室设施专项的深化设计及施工,完成按业主需求的施工图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全部内容,包括:
1)装饰装修系统工程;2)电气系统工程;3)给排水系统工程;4)冷库系统;5)弱电系统工程;6)净化空调工程;7)实验设备设施采购(价格框架),并最终通过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培训,提交相关完整的技术资料(含操作手册)、施工技术档案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含质保期内的维保人员驻点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实施界面
(1)装饰专业
除土建外墙和外窗、建筑外墙装饰、电梯厅及前室、疏散楼梯间及前室、各种管井以外的实验室专项图纸范围内的全部装饰装修内容,相关专用实验设施的釆购和安装。
(2)暖通专业
包含通风与空调、实验室专用冷热源系统、水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在内的实验室专项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强电专业
包含总配电柜、分配电箱、所有强电桥架、线管、电线电缆敷设在内实验室专项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弱电专业
包含综合布线、门禁系统、监控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在内实验室专项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给排水专业
包含生活冷热水的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卫生洁具在内实验室专项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五方主体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协助总承包单位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2.6标段划分:/ 。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提供的注册证书为电子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 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实验室项目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注:若上述资料不能体现实验室工程业绩相关特征的,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2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3.2企业需要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有效期内)。
3.3.3企业在/年/ 月/日前与/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2月15日8:30时至2023年2月21日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3月10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37502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292;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88号志成大厦13楼
联系人:娄志远                              联 系 人:刘雪晴
电  话:0575-88249110                
     电    话:18655648191
 
招标人: 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
 
附件下载:
发布稿-实验室设施02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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