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空间五年经营权拍租项目交易公告(重1)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BCQ20240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晓旭1585537777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皖华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先生159056929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空间五年经营权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LBCQ2024061(重1)

受灵璧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安徽皖华拍卖有限公司对其户外广告空间经营权以拍租(网络电子竞价)的形式公开出租。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拍租标的物:

道路名称

 

材质

个数

面积

1

迎宾大道南段

新汴河大桥南侧S306交叉口

单面广告

1

5*15

2

迎宾大道南段

蓝天液化气站南侧(七里加油站南)

两面高炮

1

18*6

3

迎宾大道北段

卫健委大门北侧(路西)

单面广告

1

5*10

4

迎宾大道北段

钟馗园北门四岔路口

三面翻

1

5*20

5

迎宾大道北段

迎宾大道与钟灵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单面广告

1

5*10

6

磬山中路

罗河路与磬山路交口西北角

单面广告

1

5*10

7

磬山中路

磬山中路东侧与园亭路南侧交叉口(环城河西北角)

两面高炮

1

18*6

8

磬山中路

磬山中路东侧与园亭路北侧交叉口(单面广告)

单面广告

1

5*10

9

S306省道

老桥对面

单面广告

1

6*15

10

S306省道

灵璧四中西南343红绿灯路口东侧

单面广告

1

6*18

11

S306省道

灵璧四中西南343红绿灯路口西侧

单面广告

1

6*18

12

S306省道

S306省道北侧与灵西闸南端东侧交汇处(立式单面广告)

单面广告

1

6*24

13

S306省道

S306省道北侧与灵西闸南端西侧交汇处(立式单面广告)

单面广告

1

6*24

14

S306省道

S306省道北侧与灵西闸南端东侧交汇处(立式单面广告)

单面广告

1

6*24

15

解放东路

解放东路南侧与东环城河东侧交叉口

两面高炮

1

18*6

16

解放东路

解放东路南侧与S306省道西侧交叉口

两面高炮

1

18*6

17

园亭路

虞姬大道与园亭路(西南角)交叉口东南角

单面广告

1

20*6

18

园亭路

园亭路与虞姬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单面广告

1

3*5

19

钟灵大道

钟灵广场(文化馆对面路南)

三面翻

1

5*20

20

钟灵大道

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叉口西北角

单面广告

1

5*10

21

睢水大道

睢水大道与建设路交口处西南角

单面广告

1

20*6

22

建设北路

高速出入口对面

三面翻

1

5*20

23

建设北路

建设北路西侧与高速出入口南侧交汇处

三面高炮

1

18*6

24

建设北路

高速出口向南岔路口东侧

三面广告

1

18*6

25

建设北路

建设路与运料河路交叉口西侧

面广告

1

18*6

26

建设北路

建设北路与新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单面广告

1

5*10

27

虞姬大道北侧

虞姬大道北丁字路口

两面高炮

1

18*6

28

汴河东路

汴河路与虞姬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单面广告

1

10*6

29

建设路

建设路与园亭路交口西北角

两面高炮

1

18*6

30

建设北路

体育馆南侧(建设北路与西河中路交口西北角)

单面广告

1

5*10

31

建设北路

建设北路与罄山北路交口向南30米

三面高炮

1

18*6

32

S201

S201北端交口(S201与S224交口三角地块)

两面高炮

1

18*6

33

滨河路

滨河路一期与钟灵大道交口东北角

三面高炮

1

18*6

34

钟灵大道西段

凤凰山隧道出入口中间两头各一个

单面广告

2

6*15

 

二、拍租标的物及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拍租会前一日17时止,拍租标的物所在地详情见评估报告及标的现场,(评估报告请自行到拍卖单位查阅)。

三、起拍价、租期、竞价幅度、保证金

(一)本次标的整体拍租,起拍价:人民币705000/年,竞价阶梯10000元或其整倍数;租期:五年。

(二)竞拍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

四、标的经营权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安徽万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皖万源评字【2024】第023号),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出租方的确认。

 

五、意向承租方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广告发布资质企事业单位及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二)拍租成交后,承租方(承租方企业需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应在成交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皖华拍卖有限公司缴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照双方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并前往安徽皖华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及时与出租方签订《户外广告租赁合同》。在成交公式结束五个工作日将成交价款全额汇入灵璧县财政局非税征收专户(帐户名称:灵璧县财政局非税征收专户;账号:10042 82475 7001 9999;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灵璧县支行 )、并将履约保证金汇入灵璧县城市管理局指定账户。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款项的,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标的,进行下一次拍租。

(三)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尺寸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四)拍租标的按现状移交,实际移交与本公告中公示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为准。

(五)承租方使用租赁户外平面广告牌及道旗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广告宣传牌用途的要求,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户外平面广告牌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履约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户外平面广告牌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因法律法规及提升改造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户外平面广告牌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并不能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出租方不予承担。

(七)广告位如需调整或更换喷绘图片及内容的,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八)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3日内将户外平面广告牌处于完好状态,交付于出租方。承租方同时应结清租赁期间费用。逾期未将户外平面广告牌清理成完好状态,视为承租方放弃其广告牌喷绘图片及广告内容,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并在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移交广告牌,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承租方交还出租方户外平面广告牌及道旗应当保持完好,如有损坏,按重置价赔偿。

(九)承租期间,户外平面广告牌的日常管理及维修工作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须定期为户外平面广告牌进行加固维护,户外平面广告牌发布的广告喷绘内容及图片发生破损,应及时修复。在遇意外天气(如大风、暴雨、暴雪、冰雹天气等)造成户外平面广告牌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承租人自行及时处理。如在经营期内,承租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对户外平面广告牌进行定期加固、修复及排除一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造成户外平台广告牌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追究承租人的刑事或民事赔偿责任。

(十)经营期间,承租方必须保证户外广告牌广告的数量。

(十一)承租方竞得标的后须向灵璧县城市管理局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同意,擅自转让或放弃使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地方广告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十三)承租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及灵璧县城管局《关于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整治工作通告》各项有关法规制度进行经营。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户外广告租赁合同》。 

 

六、竞拍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交纳方式

(一)竞拍保证金请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璧支行                                   

账号:2510 4010 2100 0106 0850 55493                                          

保证金截止时间:拍租会开始前一日17时止(以到帐时间为准)。

(二)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租保证金)。

注意事项:

1、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租人需确保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2、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得人履行完租金及佣金缴纳等所有手续后,竞租保证金退回原帐户。其他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于拍租会结束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七、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10时;

(二)拍卖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jy.cn/szfront/)。

(三)本场拍租活动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10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拍租会开始后1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开始,意向竞租人开始自由竞价,1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意向竞租人出价后,限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2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租成交(在已达到该标的保留价的条件下)。

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竞价。注:请提前准备好电脑环境并登录系统准备竞价。

(四)本次拍租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委托方及拍租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竞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和拍租人可扣除该意向竞租人的竞买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竞租人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参考价为起始价,各意向竞租人均不应价的或报价低于参考价的;(3)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和缴纳余款的。

 

八、报名步骤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完善基本信息并审核通过,然后网上报名。网上注册报名链接地址:

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

第一步注册流程:交易系统入口(网页右上角)→ 用户名登陆 → 安徽政务服务统一认证中心登录(网页右下角)→ 注册(如果您有支付宝账号,请直接使用支付宝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基本信息(修改信息)→ 扫描件管理(上传身份证反正面--银行卡--诚信廉政承诺书)→ 提交信息 (关闭网页-刷新)。

第二步报名流程:交易系统入口 → 用户名登陆 → 安徽政务服务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 产权业务→ 产权网上报名→ 找到相应项目报名-生成帐号(拍照留存便于另一种方式登录)、电子扫描件管理 提交:身份证反正面-银行卡--转账凭证→提交审核 →待审核(直至开标当日,方显示审核通过)。

第三步竞得人:项目成交后竞得人应及时向拍卖人提供有效证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已便于发布成交公示。

网上注册需上传材料:

业: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3、诚信承诺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

(网上注册成功后带上述原件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审核通过,再找到所需项目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所需上传:

企业:1、营业执照扫描件 ,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保证金转款证明

 

九、竞买人须知

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在进行网络报名注册时,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一切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如发现各意向竞租人在参拍报名时对申请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剥夺意向竞租人的竞拍资格,并追究其承担可能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联系方式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黄晓旭:15855377778

安徽皖华拍卖有限公司               余先生:15905692912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安徽皖华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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