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九龙口文旅综合体旅游服务基地装修工程(九龙口亲子酒店)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九龙口文旅综合体旅游服务基地装修工程(九龙口亲子酒店)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9250001000083 | 项目名称 | 九龙口文旅综合体旅游服务基地装修工程(九龙口亲子酒店) | |||||||||||||||||||||||||||||||||||||||||||||||||||||||||||||||||||||||||||||||||||||||||||||||||||||||||||||||||||||||||||||||||||||||||||||||||||||||||||||||||||||||||||||||||||||||||||||||||||||||||||||||||||||||||||||||||||||||||||||||||||||||||||||||||||||||||||||||||||||||||||
标段编号 | A3209250001000083001001 | 标段名称 | 九龙口文旅综合体旅游服务基地装修工程(九龙口亲子酒店)工程总承包 | |||||||||||||||||||||||||||||||||||||||||||||||||||||||||||||||||||||||||||||||||||||||||||||||||||||||||||||||||||||||||||||||||||||||||||||||||||||||||||||||||||||||||||||||||||||||||||||||||||||||||||||||||||||||||||||||||||||||||||||||||||||||||||||||||||||||||||||||||||||||||||
九龙口文旅综合体旅游服务基地装修工程(九龙口亲子酒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九龙口文旅综合体旅游服务基地装修工程(九龙口亲子酒店)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行审备〔2023〕7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城韵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九龙口文旅综合体旅游服务基地装修工程(九龙口亲子酒店)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建湖县九龙大道南侧(原党校实训楼2-5层)。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装修面积约9808.15平方米,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的权利。2.1.3合同估算价:约6610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65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2月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5月5日,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7日。2.1.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同时须按照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行业要求,实行专项审查且确保通过审查(如有)。(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标准:所有材料及设备质量等级均确保“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九龙口文旅综合体旅游服务基地装修工程(九龙口亲子酒店)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原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专业深化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图审查费由招标人支付)、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及改造(不改变主体结构、不含承重墙的改造)、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消防、客控系统、室内外装修装饰、室内外照明、电梯(含轿厢装修)、软装部分(家具、窗帘、艺术品、装饰画、灯具等)、石材镜面处理、室内外标识标牌等导视系统、除甲醛精保洁等相关配套工程及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原方案设计不能清晰反映建设单位需要的,本次中标单位应先拿出深化方案经建设单位确定同意后进行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2.2.2手续办理: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中标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国土、住建、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如有)、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除甲醛、精保洁、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应由招标人承担的行政事业收费由中标人代缴,凭发票到招标人处报销。档案整理移交费、绿色建筑设计评审(如有)和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中。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支付]。2.2.3施工总承包:施工内容为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及改造(不改变主体结构、不含承重墙的改造)、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消防、客控系统、室内外装修装饰、室内外照明、电梯(含轿厢装修)、软装部分(家具、窗帘、艺术品、装饰画、灯具等)、石材镜面处理、室内外标识标牌等导视系统、除甲醛精保洁等相关配套工程及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2.4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注:工程总承包的内容为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3.1.1项设计资质和3.1.2项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3.1.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或(2)中的任意一条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两项资质。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两条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所有成员均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入库信息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申明》、《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即可;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重复获取;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⑥联合体中标后,其组成单位不得变更;⑦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以上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3.6业绩要求: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3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相应造价后的业绩为准)装修装饰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含当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本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和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工程师等人员,同时须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以及苏建管〔2017〕236号文件等现行相关规定人员配置要求,具体由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招标人要求配备到位。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的正式员工,中标后按要求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年10月(提示语:开标前三个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9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附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206.153.6:8099/)同步发布。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建湖县行政审批局051580618500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2.联系方式招标人:盐城城韵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建湖县九龙口蔷薇花苑西侧门面房106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15-690783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人:尤先生、赵女士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4075001832023年12月27日 附件: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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