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常州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第三层楼层设计修整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常州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第三层楼层设计修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3年8月7日17: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常州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6号)第三层楼层设计修整
2.预算金额:5万元以下
3.最高限价:5万元以下
4.采购需求:对常州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楼层第三层进行形象设计、制作、修整等。具体工作内容:
(1)楼道墙面进行破损翻新处理。
(2)地面进行地毯铺设。
(3)整个第三层进行具体形象理念及视觉设计。
(4)根据设计效果完成实际制作及安装。
5.合同履行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制作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万
(2)投标单位具备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广告策划,视觉形象设计制作经验。
(3)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4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7:00
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10:00
开标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6楼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
(2)相关材料和报价单请密封交并在封面署名,于2023年8月7日前交至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603室。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司法局官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六、评标标准
1.设计修整报价构成:包括合理性、透明度等。
2.企业资质:包括企业案例、经验、信誉等。
3.设计修整方案:包括方案、材质、工艺、时限、保修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常州市司法局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603室
联系人:潘曙光、戚加敏
电 话:0519-85681650
常州市司法局
2023年8月1日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常州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第三层楼层设计修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3年8月7日17: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常州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6号)第三层楼层设计修整
2.预算金额:5万元以下
3.最高限价:5万元以下
4.采购需求:对常州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楼层第三层进行形象设计、制作、修整等。具体工作内容:
(1)楼道墙面进行破损翻新处理。
(2)地面进行地毯铺设。
(3)整个第三层进行具体形象理念及视觉设计。
(4)根据设计效果完成实际制作及安装。
5.合同履行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制作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万
(2)投标单位具备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广告策划,视觉形象设计制作经验。
(3)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4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7:00
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10:00
开标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6楼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
(2)相关材料和报价单请密封交并在封面署名,于2023年8月7日前交至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603室。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司法局官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六、评标标准
1.设计修整报价构成:包括合理性、透明度等。
2.企业资质:包括企业案例、经验、信誉等。
3.设计修整方案:包括方案、材质、工艺、时限、保修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常州市司法局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603室
联系人:潘曙光、戚加敏
电 话:0519-85681650
常州市司法局
2023年8月1日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