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平区水南街道水南街至茅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1709.0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5/0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020701100302001
预算金额1709.0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延平区水南街道水南街至茅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充通知一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关于“延平区水南街道水南街至茅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编号:E3507020701100302001 招标 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使用以下两种形式任意一种形式提交:②电子银行保函⑤年度保证 金。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现场开标会。 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 保保函、电子保函(具体递交方法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二、原招标公告: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090586元(暂列金额:813837元,含甲供材料费 3525931元)本次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初步设计概算价,最终以福建省延拓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单位编制 施工图预算并经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后,最终审定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确定为本次项目的控制价及单价)元。 现修改为: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090586元(暂列金额:813837元,含甲供材料费3525931元)本 次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初步设计概算价,最终以南平市延平区延城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单位编制施工图预 算并经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后,最终审定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确定为本次项目的控制价及单价)元。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资格要求:增加资质延续相关条款10.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 知》(闽建许〔2023〕4号)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 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 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 证书。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11条款。
18.
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燃气工程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如中标方不具备燃气施工相关资质或能力, 应依法将本项施工内容分包给具备资质及施工能 力的单位
现修改为:
18.
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
五、原招标文件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燃气工程外,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燃气工程。 分包资质要求:如承包人不具备燃气施工相关资质或能力,应依法将本项施工内容分包给具备资质及施工能力的单位。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自行协商。 现修改为: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分包资质要求:/。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18.1/18.2.1条款。
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 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②、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 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 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 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 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 号)E3507020701100302001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 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 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 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 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 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
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 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指电子银行保函形式。要求:投标人采用电子保 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 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南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 标电子保函试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 台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南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银行保函或保险保 函或担保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 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保函 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 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 不合格(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依据闽建筑<2020>8号文《关于 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第三 条“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 函。对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地区,招标文件应当写明电子投标保函的 具体事项,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的规定”)。 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 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 编号)E3507020701100302001。。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 区):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 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 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 项目编号)E3507020701100302001 。。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8.1/ 23. 投标保证金 18.2.1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 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 〔2020〕8号)规定:投标人应将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 续费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 的原件扫描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投 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 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 注明招标编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资格审查 不合格。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格式详见闽建筑 函<2021>1号文。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
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 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 号)E3507020701100302001 。。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 区):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 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 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 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 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 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6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 标保证金。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 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 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 c./。 ⑦其他形式:/。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 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 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 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 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 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 采用电子保函形 式,且 且应满足 应满足将电子银行保函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 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 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 情形之一的投 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 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 部分。 ⑤/。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现修改为:
23.
18.1/ 18.2.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 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 第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 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 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 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 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 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 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070110030200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 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 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 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 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 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 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电子银行保函。根据《关于进 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 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应将电子银 行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 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投标 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 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否则视为未按规 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保函开立 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格式详见闽建筑函 <2021>1号文。 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 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 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 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 号)E3507020701100302001。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 人自理。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 工程担保的地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 分中心官网自助完成电子投标担保保函申请。注:a.投标 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 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开立人公司账 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b.电汇 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 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 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 号)E3507020701100302001。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 自理。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 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 备案。)。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 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 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 号)E3507020701100302001。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 投标人自理。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 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 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 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 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 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 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 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 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 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 c./。 ⑦其他形式:/。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 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 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 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 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 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 应满足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分中心平台自助 完成电子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 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 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 省公共资源电子保投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 为无效。 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 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 组成部分。 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 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 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 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⑤/。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本补充通知一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7020701100302001)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一有矛盾的, 按本补充通知一执行。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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