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垃圾中转站
1
微生物除臭剂
吨
MK-A-Z
默克、长沙
82
15580.00
1277560.00
/
2
灭蝇辅助剂
件
MKZ-HBJI
164
980.00
160720.00
公共厕所
3
4
62320.00
合计
15006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按甲方实际需求完税后交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3.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3.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11.1另于2020年11月到期的13座公厕垃圾站除臭设备须由中标方免费无偿提供药剂除臭服务,除臭处理效果必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中的一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