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文轩18603302568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少强152278769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恒大城市之光商务中心项目剩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恒大城市之光商务中心项目剩余工程已由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以 丛审批〔2024〕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丛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丛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恒大城市之光商务中心项目剩余工程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丛台区电厂街与联兴路交叉口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内容为:4#-8#楼、11#-13#、地下车库剩余工程大项内容(包含不限于降水工程、土方工程、主体结构(其中:11#楼零星结构、12#楼6-20层主体结构、13#楼7-19层主体结构、及其他剩余主体结构)、防水工程、二次结构、门窗工程、保温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标志标线工程、车位等)及项目室内外配套工程(包含不限于配套用房、景观绿化、泛光照明、围墙、道路等)、市政配套(包含不限于燃气工程、上下水、电力工程、供暖工程、雨污水等)、智能化工程、大门工程等。剩余主体结构建筑面积约43185.134㎡。
2.1.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本“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本项目采用本“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本“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本项目采用本“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本“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本项目采用本“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本“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本项目采用本“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8 08:30:00 至 2024-08-13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29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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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丛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轩,电话:18603302568 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少强,电话:1522787690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 话 0310-2031953
电子邮件
hdjsztbfwzx@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恒大城市之光商务中心项目剩余工程
投标人/供应商
5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丛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702号天琴大厦四层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08号华润万象城B座24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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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文轩
联系人: 王云峰、耿惠敏、王少强、张健
电话:
0310-3135015
电话: 0311-68009617、152278769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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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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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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