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净水厂电房增容1250KVA专变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3cz623gd100284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工891607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4
公告正文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竞投。

一、 项目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净水厂电房增容1250KVA专变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Z3CZ623GD1002843

二、 项目类别:工程

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 项目最高限价2,066,193.91(其中不含税工程造价为¥1,895,590.74元,税率9%,土建专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557.45元,电气专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3,429.01元,暂列金¥167,117.72元)

五、 采购内容和范围:

(一)主要实施内容:沥滘厂三期电房增容及上盖建筑配套电房建设工程计划从原有沥滘分公司总高压室引出,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由土发F23变电站供电。新建专变房1间,低压电房1间,新建土建面积约64㎡,新建2层2列排管三通井(行人)1座,专变房内新装高压柜 2台,1250KVA干式变压器1台,低压房内新装低压柜7台;

(二)项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分公司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应当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2020 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10kV或以上类似电力工程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提供最新电子证书),同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注: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由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电子证书无效)。

(五)专职安全人员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

(六)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 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12月6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12月13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9:00时

十、 其他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三)施工质量要求:按合同条款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验收,满足供电要求。使用的各种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技术需求书相关要求。

(四)安全目标如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施工期间不发生任何人员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1.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下午18:00时(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 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 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4) 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成功办理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 响应保证金金额如下:41,000.00元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

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划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响应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名: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号:8110901052901622553

※重要提醒:采购文件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六)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竞投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参加竞投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6.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竞投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现场踏勘及采购答疑会

1. 本项目供应商自行参与现场踏勘活动。

现场考察须知:

1)考察活动由供应商委派代表(供应商代表合共不超过3人)自行前往,不集中组织参加。

2)供应商考察场地须按照以下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已对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考察,供应商考察时须带备项目已报名证明资料;

2)按照采购人场地要求进行预约: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预约,并在进场时填写相关进场信息登记或进行身份核实;预约后联系采购人考察活动联系人进行落实:

勘察地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分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20-38890215;

3)进入场地后不得以考察场地为名影响采购人正常运作或进入非开放场所;

4)由于采购人为公共环境保障单位,如遇突发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场地考察活动;

5)在考察期间,如有临时管控措施(如公共卫生事件、公安事件等),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管控安排。

2.本项目需要现场采购答疑会。

(八)递交方式、解密时间、报价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9:00时至10:00时。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

3. 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20-62315524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508 891607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mail:cg@gemas.com.cn

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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