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系统
金额
19.8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4/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正文开始
同步录音录像合同
发布日期:2022-04-27 15:36|发布单位:南漳县人民检察院|所在地区:省本级|阅读次数: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同步录音录像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系统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南漳县人民检察院
2、地址:湖北南漳县水镜大道146号
3、联系方式:13797581679
4、供应商(乙方):武汉凯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地址:洪山区洪山街书城路18号绿洲大厦13层东区
6、联系方式:139860160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同步录音录像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4.00台
4、主要标的单价:49725.0000元
5、合同金额:19.8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2年04月25日至2022年04月28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4-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4-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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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步录间录像19.89.pdf
- 同步录间录像19.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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