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宁乡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智慧旅游微信小程序建设合同公告
金额
9.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万元
中标公司湖南高澜软件有限公司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宁乡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智慧旅游微信小程序建设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1910210049-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宁乡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那就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智慧旅游微信小程序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191021004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智慧旅游微信小程序建设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宁乡“千年茶旅 康养沩山”与“神水灰汤 度假天堂”微信小程序建设(详见附件) 1 99000
 合计金额小写: 99000
 合计金额大写:玖万玖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千年茶旅 康养沩山”微信客户端小程序 1 25000
小程序后台内容管理系统 1 10000
“神水灰汤 度假天堂”微信客户端小程序 1 49000
小程序后台内容管理系统 1 15000

总合计 ¥99000.00元

大写: 玖万玖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1-10 —— 2019-11-29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宁乡市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宁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宁乡智慧城市管理办公室)指定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9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0,说明:软件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后付合同金额的9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说明:正常使用满一年之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无息支付。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湖南那就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030933410201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照本合同系统建设需求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现场验收方式。验收标准以符合采购需求所提供的功能和甲方的需求为标准。

2、系统达到验收条件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验收申请进行确认。

3、甲方验收不合格时,应出具书面异议;甲方怠于通知或自验收之日起15日内未通知乙方,视为自动验收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开发需求中双方商定的软件结构,软件功能及服务,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内容。2、甲方负责提供软件服务端所依赖环境。3、甲方需及时配合乙方进对软件进行测试和试运行,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给乙方。4、甲方保留在项目的关键点对项目的质量就行检查的权利。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检查。并提供甲方需要的材料信息。5、甲方和乙方共同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验收,出具验收结论性报告。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设计的软件提出修改意见,由双方书面协商后进行更改,修改意见必须填写乙方的需求修正单,并签字盖章。7、甲方应该配备乙方维护人员进行日常系统管理和数据维护。与乙方技术人员一起完成维护工作。以保持系统运行最佳状态。

8、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软件开发费用和维护费用。

二、乙方的服务承诺

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进行设计,并及时和甲方沟通,确保设计的功能符合实际操作和管理需要。

2、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人员,提供操作说明文档。

3、双发合作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关于本系统设计的内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已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4、乙方开发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非功能性要求,乙方应尽量协助实现。对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完成时间的需求,乙方有权以书面或者邮电方式提出延期申请。

5、系统开发自合同生效日期满一年内,如果出现重大BUG,乙方将免费对其进行维护。如甲方提出新增功能。需双方进行协商确定。

6、账号信息安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临时账号要保密,不得公开。对组件开发的账号密码进行加密,避免信息安全。

7、本合同正常完成后,乙方为执行该合同而实际制作的软件、源程序、数据文件、文档、记录、工作日志、或其他和该合同相关的材料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7.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的业务需求产生较大的变更或未及时提供资料导致乙方工作不能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则按违约处理,具体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开始制作,若十个工作日后,乙方书面或邮电方式提出不能实现双方协商好的功能,乙方须在提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换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

4、甲方不按时支付开发费用,每延迟一天将按未支付费用百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按期交付,每延迟一天将按未支付费用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2、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费等司法费用由法院的生效判决指定承担方承担。诉讼期间,双方未涉诉内容应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 地址: 神汉商业广场1503-2
法定代理人: 姜佳宏 法定代理人: 李幸
委托代理人: 许可 委托代理人: 李志祥
电话: 0731-88980927 电话: 0731-85522556
传真: 0731-88980927 传真: 0731-85522556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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