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地2015-G-14号地块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红线外10KV电力电缆的招标公告
金额
297.7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jz2022-11-03
预算金额297.74万元
招标公司苏州苏航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金众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俊毅0512-65707552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5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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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15-G-14号地块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红线外10KV电力电缆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JZ2022-11-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苏地2015-G-14号地块居住区供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苏州苏航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低压柜合同估算价约:2977428元,红线内电力电缆合同估算价约:10715795元,
红线外10KV电力电缆合同估算价约:5009232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3)苏地2015-G-14号地块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红线外10KV电力电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3苏地2015-G-14号地块居住区供配电工程红线外10KV电力电缆)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09日09时30分到2022年11月11日15时00分
获取方式: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明溪路153号2楼代理部。售价:本套招标文
件售价500元/本(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明溪路153号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明溪路153号2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
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
力。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
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
标人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
要求。
(3)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
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二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
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
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
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
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
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1)外购外协元件组件(含智能组件、合并单元、状态检测等),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
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
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之间,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参加同一分标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
标;
同一品牌的货物制造商与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4)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
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供应商一般须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
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的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20、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如为租赁须提供租
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或土地证);
5、提供承诺书:a、承诺本次资格申请审查书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有效;b、如
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行行为,经查证后,该投标人参
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段均取消其投标资格;c、如投标人所投的同类设备或材料出现事故,
事故原因查明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承诺书须严格按照上述格式承诺,承诺书
需加盖公章、公章需为红色);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
代理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
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7、具有2021年11月1日之前苏州市范围内居配工程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及苏州供电公司
物资到货验收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8、如投标单位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部或者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
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招标人有权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做否决投标处理;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其他原因,本次招标结果可以停止
执行。
三、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
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原件(或公证件)须带至报名现场备查。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
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四、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以上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
重发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苏航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金众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明溪路153号
联系人:夏俊毅
电话:0512-65707552
电子邮件:220733613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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