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第六批)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979.7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lxf-2024-0914-a06
预算金额1979.76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招标联系人潘助理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慧玲181469297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1
公告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第 六批)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XF-2024-0914-A0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第六 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 1979.76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第 六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第 六批)-第十三包; (0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第六批)-第十四包; (0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 升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第六批)-第十五包; (0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第六批)-第十六包; (005)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第六批)-第十七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第 六批)-第十三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包括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监狱企业)。价格不再进行财政政策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 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第 六批)-第十四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第十三包;
(0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第 六批)-第十五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第十三包;
(0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第 六批)-第十六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第十三包;
(00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救援类装备第 六批)-第十七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第十三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01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维泰北路 309 号海螺酒店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维泰北路 309 号海螺酒店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内容:
第十三包:1.救援冲锋舟,数量 16,预算金额 5.9 万元,采购限价 5.9 万元;
2.摩托艇,数量 8,预算金额 10.4 万元,采购限价 10.4 万元;
以上预算总金额 177.6 万元,最高限价总金额 177.6 万元。
第十四包:排涝泵(含 50 根专用水龙带),数量 14,预算金额 47.8 万元,采购限价 47.8 万元,预算总金额 669.2 万元,最高限价总金额 669.2 万元;
第十五包:1.碳钎维瓶(气瓶),数量 70,预算金额 0.24 万元,采购限价 0.24 万元;2.轻型担架,数量 32,预算金额 0.45 万元,采购限价 0.45 万元;
3.半身式便携担架,数量 32,预算金额 1 万元,采购限价 1 万元;
4.金属担架,数量 16,预算金额 1 万元,采购限价 1 万元;
以上预算总金额 79.20 万元,最高限价总金额 79.20 万元。
第十六包:遥控索道输送装置,数量 32,预算金额 23 万元,采购限价 23 万元,预算总金 额 736 万元,最高限价总金额 736 万元;
第十七包:抗洪救援装备(40 人),数量 16,预算金额 19.86 万元,采购限价 19.86 万元,预算总金额 317.76 万元,最高限价总金额 317.76 万元;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电子。本项目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通过邮件递交投标人出 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电子招标文件通过
1468776951@qq.com
邮箱发送。邮件内容需注明,投标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详细地址、所投项目 名称、所投项目编号、所投内容名称(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 QQ 邮箱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 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 1699 号 联 系 人:潘助理
电 话:0991-36123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2588 号绿地中心智海楼 606 室 联 系 人: 金慧玲、孙培欣
电 话: 18146929703
电子邮件: 146877695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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