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1953484520241401
二、合同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技术服务项目(重招)合同
三、项目编号:ZJZC-242114-1
四、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技术服务项目(重招)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地 址:海曙区柳汀街545号
联系方式:0574-87113792
供应商(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8号
联系方式:010-84918954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技术服务项目(重招)
数量:1.00
单价(元):317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对850家排污单位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排污单位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工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设施的有关情况及企业存在的其他环境问题,构建具有宁波特色的企业标签库和一源一档。
2.完善宁波非现场监管执法标准体系,编制非现场监管技术规范,形成精准科学依法执法的新质生产力。
3.梳理形成生态环境领域非现场监管体系,强化成果应用。
服务要求:对化工、电镀、印染等重点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工况监控等设施开展核查,编制非现场监管技术指南,提升发现企业违法行为线索能力等,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①提供编制完成的污染源自动监控非现场监管执法指南;
②提供涉气企业非现场监管线索识别规则;
③提供自动监控废水留样规范;
④提供超标数据应用执法判定规则研究;
⑤提供涉及自动监控的典型污染问题现场执法取证指引等相关文件(具体文件名称及相关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并协助开展用电监控、第三方自动监控运维评价等文件编制;
⑥编制企业核查报告。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2.合同金额(元):317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非现场监管项目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