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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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0402001G02 | ||||||||||||||||||||||||||||||||||||||||
招标内容: | |||||||||||||||||||||||||||||||||||||||||
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河北涿州京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涿京南审批核[2023]3号、[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盛世华媒(涿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盛世华媒(涿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涿州文化产业综合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码头镇,分为两个独立的区域。区域一规划范围东至在建健康街,西至规划利康街,南至规划立新路,北至规划开元路;区域二规划范围东至规划万福街,西至在建健康街,南至规划万兴路,北至规划立新路。二标段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49668.96㎡,容积率不超过2.0,总建筑面积约440000.00㎡(包括地下建筑面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不应超过两家;(2)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3)联合体牵头方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并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设计资格及设计业绩要求且委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勘察资格及勘察业绩要求并委派勘察负责人;(4)联合体各方应满足本公告3.1.1条、3.1.5条的要求;(5)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31 17:00至2023-04-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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