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柳钢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业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柳钢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业务
项目编号:XS20230621052
一、竞价内容
1.1竞价项目名称:柳钢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业务。
1.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止。若报价单位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达不到业务要求的则需暂缓或取消此项业务,竞价发起方有权调整合同期限或终止合同的执行。
1.3项目地点:柳钢厂区。
1.4报价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柳钢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业务要求,必须保质、保量地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废变压器油清运,不得无故推诿、拖延,未按要求完成清运影响采购方日常生产经营工作的,由成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1.5业务承包区域、内容及要求:
1.5.1由成交方派人将柳钢各单位产生的废变压器油进行安全、环保、无害化处理,拉运的废变压器油必须交由有处置或利用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利用。
1.5.2废变压器油进行过磅称重后交由成交方收购、储存和处置。在合同执行期间,项目内所需的运输设备、装卸工具、辅助材料和劳保用品等由成交方自行解决。
1.5.3在合同进行期间,成交方需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资质及罐车车辆、人员资质及运输合同等材料并按危废管理办法开具《危废转移联单》、向竞价发起方提供所拉运废变压器油的出入库记录及下游终端处置、利用单位合同。
1.5.4竞价数量:废变压器油(危废代码900-220-08)约60吨(具体以柳钢各单位收集、清理的数量为准)。
1.5.5签订合同后,成交方自行至采购方财务处开具《销货明细单》,办理提货手续、相关人员的出入柳钢证件,采购方协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业务进行中成交单位违反柳钢安全生产禁令及厂区相关管理规定的,考核成交单位500-20000元/项次(从合同保证金中扣罚),合同保证金不足扣罚的,需补足后才能继续执行合同。现场作业过程中违反采购方相关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损害,由成交方自行承担相关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1.6结算及付款方式:合同结束再进行结算,在项目进行期间,根据废变压器油产生量情况,每批次采购方先行按成交价预收成交方款项,预收的款项以到达采购方指定账户为准,款到后再进行清运。付款单位的名称须与合同签订的单位名称相符。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二、竞价要求
2.1报价单位需提供真实合法的营业执照、环保资质、开户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报价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2报价单位应持有在期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收集、贮存废变压器油(HW08:900-220-08)。
2.3报价单位需在参与竞价前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竞价保证金应以公司名义对公存入采购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备注“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业务竞价保证金”字样,并在竞价截止日前向竞价发起方提供竞价保证金交付证明,现金存款的还需要到竞价发起方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如未交纳竞价保证金,则报价视为无效)。评审结束确定成交单位后,未成交单位可提交退款申请,竞价发起方收到退款申请后,在4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退回报价单位,成交单位所交的竞价保证金则作为合同保证金留存竞价发起方。
2.41.7技术咨询、答疑:于春雨,13707807440。
2.5报价截止日期:详见柳钢电子采招平台报价界面,逾时不予受理。
三、评审定价
3.1报价截止后,由竞价发起方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按竞价文件要求执行,比投标报价的同时考虑竞价单位信誉等因素。
3.2评审的有效性以三家以上(含三家)报价单位报价为基础,如报价单位不够三家,则竞价发起方有权将本项竞价业务作废。
3.3如报价单位报价偏离市场价格,则竞价发起方有权将本项竞价业务作废。
3.4如放弃报价,请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勾选弃标并提交,对于未勾选提交的单位,竞价发起方有权取消该单位今后在我公司的参与竞价资格。
3.5评审原则:综合评定,合理高价成交。
四、其他相关要求
4.1成交单位在接到竞价发起方的成交通知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竞价发起方签订业务合同,否则视同放弃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竞价时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全部扣罚,不予退还。
4.2因成交单位人员的过失而导致竞价发起方或柳钢业主单位生产经营受损的,成交单位应赔偿损失。
4.3成交单位在我公司的业务行为要符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规要求。
4.4竞价保证金(备注栏必填“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业务竞价保证金”)请对公存入以下帐户(财务电话0772-2595865):
账户名: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柳州市柳北支行
账 号:45050162515300000123
项目名称:柳钢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业务
项目编号:XS20230621052
一、竞价内容
1.1竞价项目名称:柳钢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业务。
1.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年12月31日止。若报价单位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达不到业务要求的则需暂缓或取消此项业务,竞价发起方有权调整合同期限或终止合同的执行。
1.3项目地点:柳钢厂区。
1.4报价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柳钢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业务要求,必须保质、保量地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废变压器油清运,不得无故推诿、拖延,未按要求完成清运影响采购方日常生产经营工作的,由成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1.5业务承包区域、内容及要求:
1.5.1由成交方派人将柳钢各单位产生的废变压器油进行安全、环保、无害化处理,拉运的废变压器油必须交由有处置或利用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利用。
1.5.2废变压器油进行过磅称重后交由成交方收购、储存和处置。在合同执行期间,项目内所需的运输设备、装卸工具、辅助材料和劳保用品等由成交方自行解决。
1.5.3在合同进行期间,成交方需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资质及罐车车辆、人员资质及运输合同等材料并按危废管理办法开具《危废转移联单》、向竞价发起方提供所拉运废变压器油的出入库记录及下游终端处置、利用单位合同。
1.5.4竞价数量:废变压器油(危废代码900-220-08)约60吨(具体以柳钢各单位收集、清理的数量为准)。
1.5.5签订合同后,成交方自行至采购方财务处开具《销货明细单》,办理提货手续、相关人员的出入柳钢证件,采购方协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业务进行中成交单位违反柳钢安全生产禁令及厂区相关管理规定的,考核成交单位500-20000元/项次(从合同保证金中扣罚),合同保证金不足扣罚的,需补足后才能继续执行合同。现场作业过程中违反采购方相关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损害,由成交方自行承担相关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1.6结算及付款方式:合同结束再进行结算,在项目进行期间,根据废变压器油产生量情况,每批次采购方先行按成交价预收成交方款项,预收的款项以到达采购方指定账户为准,款到后再进行清运。付款单位的名称须与合同签订的单位名称相符。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二、竞价要求
2.1报价单位需提供真实合法的营业执照、环保资质、开户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报价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2报价单位应持有在期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收集、贮存废变压器油(HW08:900-220-08)。
2.3报价单位需在参与竞价前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竞价保证金应以公司名义对公存入采购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备注“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业务竞价保证金”字样,并在竞价截止日前向竞价发起方提供竞价保证金交付证明,现金存款的还需要到竞价发起方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如未交纳竞价保证金,则报价视为无效)。评审结束确定成交单位后,未成交单位可提交退款申请,竞价发起方收到退款申请后,在4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退回报价单位,成交单位所交的竞价保证金则作为合同保证金留存竞价发起方。
2.41.7技术咨询、答疑:于春雨,13707807440。
2.5报价截止日期:详见柳钢电子采招平台报价界面,逾时不予受理。
三、评审定价
3.1报价截止后,由竞价发起方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按竞价文件要求执行,比投标报价的同时考虑竞价单位信誉等因素。
3.2评审的有效性以三家以上(含三家)报价单位报价为基础,如报价单位不够三家,则竞价发起方有权将本项竞价业务作废。
3.3如报价单位报价偏离市场价格,则竞价发起方有权将本项竞价业务作废。
3.4如放弃报价,请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勾选弃标并提交,对于未勾选提交的单位,竞价发起方有权取消该单位今后在我公司的参与竞价资格。
3.5评审原则:综合评定,合理高价成交。
四、其他相关要求
4.1成交单位在接到竞价发起方的成交通知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竞价发起方签订业务合同,否则视同放弃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竞价时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全部扣罚,不予退还。
4.2因成交单位人员的过失而导致竞价发起方或柳钢业主单位生产经营受损的,成交单位应赔偿损失。
4.3成交单位在我公司的业务行为要符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规要求。
4.4竞价保证金(备注栏必填“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业务竞价保证金”)请对公存入以下帐户(财务电话0772-2595865):
账户名: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柳州市柳北支行
账 号:450501625153000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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